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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5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方便股东和相关人员参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含视频参会)方式。如股东申请视频参会,需按本次会议通知的要求完成参加股东大会的登记手续,公司将提供参加视频会议的链接。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对视频参会的股东进行身份验证,视频参会的股东以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表决。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日月光集团总部1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1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具体详见2025年8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以登记时间内公司实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5楼 4、登记传真:021-58968415 5、登记邮箱:irusi@usiglobal.com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0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现场会议(含视频参会)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昌益先生主持召开,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财务长Xinyu Wu(吴新宇)先生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合理调度公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拟为相关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授权董事长代表本公司签署与本次财务资助相关的合约及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环鸿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一年,期限内6,000万美元可循环动用。 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De México S.A. De C.V.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金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财务资助不超过一年,期限内不可循环动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调增及延长授权期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具体如下表: ■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1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含视频参会)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孟国先生主持召开,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财务长Xinyu Wu(吴新宇)先生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充分审核,监事会认为: 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2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4,500,000张(3,450,00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9,570,000.00元。截至2021年3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113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24年底,越南厂可穿戴设备生产项目和墨西哥厂新建第二工厂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12,433.43万元及其后孳息11.73万元,共计12,445.1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越南厂可穿戴设备生产项目对应的境内和境外募集资金专户、墨西哥厂新建第二工厂项目对应的境内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3,850,396.90元已于2024年12月转至公司一般户,墨西哥厂新建第二工厂项目对应的境外募集资金专户中的80,601,194.19元已于2025年1月转至公司一般户。 注2:越南专户、墨西哥专户为外币账户,其账户本期支出按照当年度平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计入“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历史期间的期末余额以年末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折算差额计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同意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2021年3月2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南汇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由于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中国银行上海市南汇支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注销,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对于募集资金涉及以子公司为投资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加强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分别与全资子公司环荣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厂”)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全资子公司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Vietnam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越南厂”)和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 HO CHI MINH CITY BRANCH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由于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全资子公司环荣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注销,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终止。 根据公司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司将盛夏厂芯片模组生产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人民币8,797.84万元,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人民币30,000.00万元和节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4,755.46万元,合计人民币43,553.30万元,全部用于向子公司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De México S.A. De C.V.(以下简称“墨西哥厂”)增资6,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实际换汇金额计算,差额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增资资金将用于“墨西哥厂新建第二工厂项目”的项目建设及归还借款,由墨西哥厂负责实施。 上述程序履行完后,公司及墨西哥厂已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3年11月1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上海新区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及墨西哥厂与Bank of China México, S.A., Institución de Banca Múltiple、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全部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开立9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墨西哥厂项目已结项,账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的境外专户余额于2025年1月初转出至公司一般户,专户于2025年2月6日完成销户。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021年3月25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1年3月10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出具了《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1)第E00040号)。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358,131,282.05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公司未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支出,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充分考虑资金结算及其他有效资源的综合利用。此外,部分项目工程及设备支付周期较长,部分验收款、质保金等款项尚未达到支付条件,因此部分合同尾款尚未支付。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2,433.43万元及其后孳息11.73万元,共计12,445.1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6.3.22条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公司前述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2,445.16万元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要求。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已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鉴于该项目为盛夏厂的技术升级项目,其实现的效益无法分割统计。 注2:2025年上半年,越南厂可穿戴设备生产项目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435.19万元。因承诺的预计效益计算口径为全年效益,故“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为不适用。 注3:2025年上半年,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4,123.33万元。因承诺的预计效益计算口径为全年效益,故“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为不适用。 注4:募集资金用于墨西哥厂新建第二工厂项目厂房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3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调增及延长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规避和防范外汇利率/汇率波动风险 ● 交易品种:人民币、美元、台币、欧元、日元、墨西哥比索、波兰兹罗提等 ● 交易工具:远汇和掉期等 ● 交易场所:境内/境外的场内或场外 ● 交易额度: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外汇避险总额度以不超过10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为限额,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为应对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外汇避险需求增加,公司拟新增外汇避险额度9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额度,将衍生品交易额度由10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增加至不超过19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额度调增部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调增及延长授权期限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所承做的金融衍生品以确保公司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但是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避险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推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营运过程中涉及金额较大的多币种购汇和结汇的结算需求。近几年国际外汇市场的波动剧烈,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造成公司全球化经营在财务操作层面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推进,以外币结算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海外资产负债也不断增加,因此公司经营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进行以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二)交易额度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外汇避险总额度以不超过10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为限额,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为应对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外汇避险需求增加,公司拟新增外汇避险额度9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额度,将衍生品交易额度由10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增加至不超过19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额度调增部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所承做的金融衍生品以确保公司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以部位的避险为目的,主要为经营避险策略的远汇和掉期等,商品的选择以规避公司业务经营所产生的外汇收入、支出、资产或负债等风险为主,持有的币别必须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交易的外币需求相符。交易场所为境内/境外的场内或场外,公司远汇和掉期的交易对手均为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和公司长期合作、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境外银行。 (五)交易期限 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鉴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10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限额的授权期限截至2026年3月31日为止,为保证本次将限额调增为19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额度在后续执行层面上的时间衔接,拟将授权期限整体延长至2026年4月30日,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外汇避险总额度以不超过10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为限额,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调增及延长授权期限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措施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业务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业务损益。 (2)流动性风险。金融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办理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衍生品业务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金融衍生品业务。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会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相应监管机构报告,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衍生品业务进行合规性审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外汇利率/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业务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可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因此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有利于降低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运行的稳健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4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成员在第六届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职,确保公司正常运作。公司对监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 1、取消监事会设置,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 2、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3、自2024年3月29日至2025年8月15日,公司总股本共计减少13,922,419股。其中,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增加9,420,261股,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2,865股,因注销2022年及以前年度所回购股份减少23,345,545股。因此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由2,210,315,689股减少至2,196,393,270股。 4、将有权向公司提出股东会提案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股东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由“百分之三以上”调整为“百分之一以上”; 5、增加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条款; 6、增加“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纳入《公司章程》; 7、增加“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8、其他修订。部分修订为非实质修订,例如“或”改为“或者”、“股票”改为“股份”、“种类”改为“类别”、条款编号、标点的调整等,不再逐一说明。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详见本公告附件一,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相关议事规则的主要修订内容 公司同步对《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删除监事会及监事相关表述、调整股东会部分职权、将有权向公司提出股东会提案的股东所要求的持股比例由“百分之三以上”调整为“百分之一以上”、对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改部分条款表述等。 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详见本公告附件二、附件三,修订后的议事规则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 ■
公司代码:601231 公司简称:环旭电子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23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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