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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5-039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2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话方式及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涛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41号)。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议案》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估计、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2号)。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锋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增补李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李昊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毛艳平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增补蔡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蔡翘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的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董事长邵涛 委员:独立董事邵鹏辉;董事蔡翘;董事曹名帅;董事李昊。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喻玲 委员:独立董事吉伟莉;董事邵涛。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吉伟莉 委员:独立董事喻玲;董事曹名帅。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邵鹏辉 委员:独立董事刘爱军;董事刘顺保。 上述调整涉及增补董事须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前由原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继续履行相应职责。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自股东大会选举成功后生效,且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因可转债转股致使注册资本变动、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章程指引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4号)和《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意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管理制度》《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新增《市值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制度修订(2025年8月修订)》。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洪城环境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四、五、七项议案和第八项议案部分制度修订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此,经本次董事会研究拟定于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14:30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5号)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昊,男,1975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市政一公司、二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南昌市政公用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蔡翘,男,1977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计划财务部部长助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企业规划管理部部长。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5-040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十一时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到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议题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全面核查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定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取消公司监事会,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表述及条款,同时《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5-041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54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龙萍以及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国泰君安君享新发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合计发行49,824,144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10.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524,149,994.8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4月22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6-0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验资费用、股权登记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4,531,331.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3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7,918,725股新股。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量,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2,559,72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6元,募集资金总额893,999,994.3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7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6-0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保荐费、验资费用、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6,407,325.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 3.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7号)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800万张,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1,800,00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6-00011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4,421,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 4.2022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江西星河影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控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合计发行50,716,115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7.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368,198,994.9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4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6-00007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验资费用、股权登记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143,465.2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9,248.67万元。202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无投入。此外,经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961.37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1,756.91万元。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5,558.80万元。202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0.10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此外,经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660.57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1,578.64万元。 3.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2,060.54万元。202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275.75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此外,经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0,212.58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4,831.0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6年5月16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6月14日,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和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9年11月25日,公司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2月20日,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景德镇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2020年6月,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并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持续督导义务,东方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 2020年7月15日,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景德镇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3.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12月8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都大道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樟树市椿潭环保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1;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 3.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1.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2020年6月24日,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福建省漳浦县前亭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对园区规划进行了重新调整,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按原计划投建后无法取得预期收益,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收益等因素,经与前亭工业园区管委会友好协商,公司决定对其进行终止,并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进贤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及“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项目”。 募投项目变更内容如下: ■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无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7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同意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发表意见。2017年7月3日,公司实施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2018年6月14日已将累计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1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1)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中的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发表意见。2022年7月1日,公司实施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2023年6月20日,公司已将累计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环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发表意见。2023年8月28日,公司实施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2024年8月23日,公司已将累计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发表意见。2022年7月1日,公司实施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2023年6月20日,公司已将累计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21,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环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发表意见。2023年8月28日,公司实施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2024年8月23日,公司已将累计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2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注:鉴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能满足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全部投入,根据既定原则,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和4845K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不再由募集资金投入,改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注(1):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期末累计投入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投入募集资金账户所收的银行存款利息。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与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期末累计投入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投入募集资金账户所收的银行存款利息。 附表1-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期末累计投入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投入募集资金账户所收的银行存款利息。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5-042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于 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本议案已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8月2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议案》。现将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一一固定资产》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以及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规定,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第141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编号GB50788-2012)的公告第6.1.2条规定,城镇给水排水设施中主要构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地下干管,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50年;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2年联合发布了《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国家标准(编号GB55026-2022)的公告第2.2.5条规定,城市给水工程中主要构筑物的主体结构和输配水管道,其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小于 50 年,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同时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第141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公司从2012年起对老旧管网陆续进行了更新迭代,随着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的进程,公司近年增加了对球墨铸铁管的使用,近三年铺设新的球墨铸铁管网比例均约占当年总管网的10%左右,铺设所采购球墨管网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截至目前,球墨铸铁管网长度占公司可更替管网长度的83%。 球墨铸铁管网为球状石墨结构,兼具高强度、高韧性及耐腐蚀性,其实际使用寿命显著高于普通金属管道。球墨铸铁管在标准工况下使用寿命可超过50年。其损耗特性主要体现在: (1)耐腐蚀性:外壁喷锌加沥青涂层、内壁水泥砂浆衬里的双重防腐体系,可抵御潮湿、酸碱土壤环境; (2)抗压抗变形能力:可适应地基沉降和地震冲击,降低破损风险。 经南昌市建筑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5年5月对供水管网进行的抽样检测,管网状况良好,使用年限和安全等级符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预计管网使用寿命超过现折旧年限预期。 基于此情况,为真实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对经营成果的影响,更好地满足未来的财务报告需求,根据新的信息、经验积累并结合实际情况发展变化,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将管网折旧年限统一调整为35年,残值率为3%,依据合理、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 2025 年7月1日起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前后对比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估计、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减少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约3,864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也将对以后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估计、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业务办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公告格式》之第三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趋向稳健。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5-043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万锋先生、毛艳平先生和李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万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毛艳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李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万锋先生、毛艳平先生和李宽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及董事会对万锋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期间,毛艳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副总经理职务期间,李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所做的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5-045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1日 至2025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6日至2025年9月10日上午9:15~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二)、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方式。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准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备验证入场。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联系电话:0791-85234708 4、联系人:桂蕾 刘剑波 5、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 邮编:330038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公司代码:600461 公司简称:洪城环境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2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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