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80 证券简称:中央商场 公告编号:临2025-033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至9月1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yscdm@njzsgrou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7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1:00-12:00举行2025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祝珺 董事会秘书:李尤 财务总监:金福 独立董事:徐菱涓、彭纪生、张正堂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至9月1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yscdm@njzsgrou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纪海文 电话:025-66008022 邮箱:zyscdm@njzs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5-027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上午十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珺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5年9月19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议案四、议案三部分条款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5-029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一一零售》要求,现将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门店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增加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一)公司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公司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5-030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 ■ ■ ■ ■ ■ ■ ■ 公司本次修订统一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删除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监事”,其他条款中“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总经理”修改为“总裁”。如果涉及增加或者减少条款而使原规则条款序号发生变更的,序号依次顺延。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变更登记等相关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5-031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合同时,确定支付其报酬的数额。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熊宇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邹园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洪勇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88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80 证券简称:中央商场 公告编号:2025-032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9日 至2025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代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表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9月18日9:30-17:00 (五)登记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 (二)邮政编码:210041 (三)联系电话:025-66008022 (四)传真:025-66008022 (五)联系人:纪海文 (六)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股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5-028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部分条款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0280 公司简称:中央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