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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96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方式在金洲昆山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李仲泽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3.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9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3.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9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徐加夫、樊玉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5-9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2.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99)。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00)、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10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曲选辉、易君健、张占魁回避表决。 重要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3.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决策流程清单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在株洲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9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05)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决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97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2.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聘用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用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是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综合性咨询机构。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人员信息: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90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99人。 业务信息: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为154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这些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2.3亿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1)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 (2)天职国际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 刘宇科,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拟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康云高,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拟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 (3)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晓阳,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拟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三)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年报审计费用15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45万元(含税),分别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增加35.5万元(同比上涨29.71%)和9万元(同比上涨25%)。主要原因系2024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新增子公司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审计范围和审计资产规模扩大。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23年起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已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中审众环已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天职国际表示有意承接该项业务。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做好沟通配合工作。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已对天职国际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和能力,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独立董事审议,公司聘任天职国际为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聘用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98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五矿财务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定期财务报告,对五矿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五矿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五矿财务公司是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下属金融机构,于1992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2001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两方共同出资,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A247-A267(单)A226-A236(双)C106 法定代表人:董甦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01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710917K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五矿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五矿财务公司已按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由非五矿财务公司高管的董事组成,是五矿财务公司组织和实施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权威性机构,辅助董事会进行重大风险管理方面的调研和决策。五矿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五矿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组织结构。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五矿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建立有完善的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五矿财务公司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相关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按流程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五矿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面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负责审查风险控制情况、各项风险指标的控制情况,负责对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资金结算、信贷、投融资等方面的重大风险控制;对已出现的风险制定化解措施并组织实施;对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三)控制活动 1.结算及资金管理 在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五矿财务公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有《人民币结算办法》《人民币日常结算资金头寸管理办法》《进口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出口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结算管理与业务制度,每项业务制度均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活动、关键输入输出、主要业务规则,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资金结算方面,五矿财务公司主要依靠五矿司库系统进行系统控制,司库系统支持客户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批,防范客户操作风险。成员单位在五矿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录司库系统网上提交指令及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司库系统支持网上对账功能,支持成员单位账目的即时查询与核对。 存款业务方面,五矿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流动性管理方面,五矿财务公司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进行资产负债管理,根据现金流对业务进行期限错配,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信贷管理 为有效控制信贷业务风险,五矿财务公司根据《贷款通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客户信用评定管理办法》《授信管理办法》《自营贷款管理业务办法》等详细的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以“制度先行,内控优先”的管理原则开展创新业务。 五矿财务公司严格执行授信管理,根据成员单位的融资余额及融资需求,结合五矿财务公司资金状况,确定客户授信额度计划,并严格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信贷业务,严控风险,使业务的开展既有计划性又有均衡性。 五矿财务公司信贷业务切实执行三查制度,即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并严格实施审贷分离、分级审批机制。信贷业务经逐级审批后,方可办理放款。五矿财务公司对信贷业务的风险预警、质量分类及客户信用评级等事项进行检查,并落实有关具体信贷业务管理措施。 3.信息系统控制 五矿财务公司作为中国五矿内成员单位与企业法人,既是中国五矿内部信息系统的使用者,同时为中国五矿内部成员单位提供信息系统服务。2017年,五矿财务公司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实施了中国五矿资金管理与结算系统建设,取代原有的中国五矿资金集中结算系统,并于2017年9月底正式上线,2023年更名为五矿司库系统,并逐年强化系统功能建设,配套建设了独立的五矿财务公司机房和异地灾备机房,信息化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 机房部署了高性能防火墙,实施内外网隔离,并采用国内先进技术以确保网络安全;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用户身份认证,并使用各项技术措施以确保系统应用安全;采用备份策略以确保系统数据安全。五矿财务公司已获得与工、农、中、建、交、招等二十家银行核心业务系统的对接许可,并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与高效。 4.稽核监督 纪检审计部负责五矿财务公司内部稽核业务,针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五矿财务公司的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三、五矿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目前五矿财务公司已开展了存款、贷款、票据、结算、即期结售汇、同业及中间业务等种类业务。截至2025年6月30日,五矿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03.01亿元,负债总额441.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1.9亿元,资产负债率87.69%,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03亿元,利润总额0.99亿元,净利润0.83亿元。五矿财务公司经营稳定,各项风险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二)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五矿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五矿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五矿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在合理的范围内,不存在重大风险。 (四)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9.68亿元人民币;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4.89亿元人民币,开立五矿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余额为0.8亿元人民币,通过五矿财务公司向所属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余额为0.28亿元人民币。未超出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及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所规定的关联交易额:(1)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亿元;(2)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3)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4)开展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五矿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不存在重大经营性支出计划,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充分对比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担保、办理程序等利弊后,综合选择贷款机构。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五矿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地控制风险; (二)未发现五矿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五矿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规定; (三)五矿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五矿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存贷款规模合理。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99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自律监管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98号)核准,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89,473,684.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9,999,998.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人民币19,698,113.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0,301,884.8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3月25日出具了编号:众环验字(2025)0200006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80,301,884.81元,其中:本报告期内使用980,301,884.81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80,301,884.81元扣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80,301,884.8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00,000,000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00,109,419.99元,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00,00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09,419.99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修订更新。本公司已将中国证监会印发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江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3月3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入中国建设银行账号43050162963600000663。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通知存款余额为4亿元;大额存单余额为4亿元,存款期限6个月至1年,其中:1亿元到期日2025年10月30日,利率1.35%;1亿元到期日2026年1月30日,利率1.35%;2亿元到期日2026年4月30日,利率1.4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103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提升公司治理上的积极作用,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行业发展情况及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拟将独立董事薪酬从人民币10万元/年(含税)调整至15万元/年(含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独立董事勤勉履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该事项与独立董事存在关联关系,故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104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制度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 除上述修订外,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本次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备案登记的版本为准。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105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9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5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288号钻石大厦10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会提案及编码表 ■ (二)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股东会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96)、《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97)、《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三)特别提示 1.议案1《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2.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议案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1)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288号钻石大厦1101室;(2)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3号五矿广场A座628室; 4.登记时提供资料: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文婕 罗媚月 电话:010-60163249 0731-28265901 传真:0731-28265500 电子邮箱:zwgx000657@126.com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证券账户: 持股数: 持股性质: 委托人(法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章: 营业执照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采用累积投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 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7。 2、投票简称:中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106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与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9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的“云访谈”栏目举办公司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1.召开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5:30-16:30 2.召开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 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 (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交流。 ■ 二、本次说明会的出席人员 拟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秘书。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本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本公司将在本次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31-28265977、010-60163249 电子信箱:zwgx000657@126.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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