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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国磊峰先生与胡晋先生本报告期末持股数量并列第十名。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28%;基本每股收益0.0613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10.25%,公司盈利水平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在新一届董事会及经理层的治理下,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如下: 1、持续拓展产品集群,加快落地“产品为王”战略 公司始终坚持“产品为王”战略,积极布局更具临床价值的差异化产品,通过自研、合作开发、引进、提升成熟产品资质等多种方式持续推动公司战略落地。 在研发及项目管理方面,报告期内,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注射用甲氨蝶呤、氯化钾口服溶液等4个产品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递交了6个产品的申报资料至CDE,并围绕现有优势领域进行了1个产品的立项。 在产品推广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与兴和制药(中国)有限公司就佩玛贝特片(商品名:派龙达)签订了共同推广协议、与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司就甲钴胺注射液(商品名:弥可保)签订了市场推广服务协议。其中,佩玛贝特片作为新一代贝特类药物,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上述产品的合作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积累产品推广经验及不断提升专业化学术推广能力,为未来更多的产品合作奠定基础。 2、营销改革持续发力,核心产品保持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对营销中心的组织架构进行了重新梳理,营销改革持续发力,核心产品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公司独家中药、基药品种安脑丸/片的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超过30%,其中,通过京东、天猫、美团、拼多多等电商途径实现销售超过4万盒。 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在集采中选后的销量持续提升,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超过20%;氯化钾缓释片的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超70%。公司推广的普伐他汀钠片、甲苯磺酸艾多沙班片均实现销量增长,同比增幅超过15%、20%。 3、降本增效继续推进,“卓越管理”成效持续显现 在费用管理方面,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继续下降:公司销售费用从去年同期的4.28亿元下降至2.94亿元,同比下降31.28%;销售费用率从去年同期的35.06%下降至26.76%。管理费用从去年同期的7,236.77万元下降至5,675.37万元,同比下降21.58%;财务费用从去年同期的115.69万元下降至60.13万元,同比下降48.03%。 在资产质量方面,公司资产负债率由去年同期的31.66%下降至28.70%,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持续优化,抗风险能力继续增强。 在运营效率方面,公司保持行业较好水平,2025年上半年,公司流动资产周转率1.18次、总资产周转率0.38次,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由去年同期的30天减少至20天,处于行业较好水平。 4、股权激励解锁条件达成,核心团队归属感与认同感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997,6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5月9日;本次股权激励实现解锁,有助于增强激励对象的归属感与认同感,进一步激发了公司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对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及稳健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5、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持续提振市场信心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加强投资者关系工作,共计召开1次业绩说明会、4次现场/线上调研会议,并积极通过电话、互动易平台答疑、股东大会等多种渠道开展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不断提升了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股东沈臻宇女士持续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通过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7.83万股。截至报告期末,沈臻宇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16%。 另外,公司积极借助资本市场工具回馈广大投资者,公司推出的股份回购方案已于2025年上半年实施完毕,累计使用资金7,999.41万元,回购并注销股份数量3,230.72万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视同现金分红,因此,公司通过回购股份方式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利益,且有助于公司每股收益的提升。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国磊峰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0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8月15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短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 2025年8月25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超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鉴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3,761,600股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份数量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因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 为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在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前,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7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因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 二、关于现任监事会履职的情况说明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上述事项后,公司监事张超先生、商立丽女士、高云龙先生在第六届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 张超先生、商立丽女士、高云龙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谨向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表示衷心感谢!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8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8月25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㈠股东大会会议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㈣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 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15:00间的任意时间。 ㈤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B区裕华路融慧园28号楼一层会议室。 ㈥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㈦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4日。 ㈧会议登记日:2025年9月5日。 ㈨出席对象: 1、2025年9月4日15:00结束交易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提案名称 ■ ㈡披露情况 议案1-4、6-10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5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㈢有关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4、5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㈠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㈡登记时间:2025年9月5日9:00-12:00,13:00-17:00。 ㈢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B区裕华路融慧园28号楼。 ㈣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刘月寅、白雪龙; 2、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B区裕华路融慧园28号楼; 3、电话号码:010-80479607、010-68002437-8018; 4、传真号码:010-68002438-607; 5、电子邮箱:irm@gloria.cc。 ㈤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2437。 ㈡投票简称:誉衡投票。 ㈢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如委托人对议案有明确同意、反对或弃权授权,请注明。如委托人未对本次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可按个人意愿表决: □可以□不可以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二〇二五年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请在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6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及新增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新增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及新增制定部分制度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制度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公司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增制定了部分制度,本次修订完成后,原相关制度将同时废止。 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制度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其中1-7项修订制度尚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5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4人的劳动关系已终止,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3,761,6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以授予价格1.25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5日,公司在公司官方网站公示了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1月31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年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2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5、2024年3月12日,公司完成了向10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239.1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4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4.40万股限制性股票。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7、2024年9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4年9月3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14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5元/股。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8、2024年9月9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此外,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24日,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要求。 9、2024年10月10日,公司完成了向4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1,0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10、2024年11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了4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4.4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1、2025年1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8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5.30万股限制性股票。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12、2025年2月6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此外,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申报时间为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3月23日,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要求。 13、2025年4月11日,公司在结算公司办理完成了8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53,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4、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5人,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27,997,600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上述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5月9日。 15、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4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3,761,600股限制性股票。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二)解雇或辞职”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为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被公司解雇,或主动提出辞职,或公司和员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或因劳动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等离职的情况,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也不再享受离职日以后的股权激励。”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761,600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61%。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除《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但是根据《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5元/股,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形,因此,本次的回购价格为1.25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回购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720.20万元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注: 1、本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本次变动前的数据为结算公司出具的截至2025年8月25日的数据。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股东的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动,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仍不存在控股股东。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回购注销事宜进行会计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3,761,600股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份数量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9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8月15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短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 2025年8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沈臻宇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4人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3,761,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相关监管规范的更新情况,为保持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的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因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导致股本发生变化,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进行调整; 2、根据《公司法》规定,将股东临时提案权的股东持股比例由3%降至1%; 3、取消监事、监事会,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新增专节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明确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 4、新增专节规定独立董事,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5、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1名; 6、根据《公司法》规定,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明确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 7、将“股东大会”的表述全部调整为“股东会”。此外,条款编号、标点调整等修订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对比列示。 本次修订完成后,原《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本次修订具体内容对比如下: ■ ■ ■ ■ ■ ■ ■ ■ ■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及新增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制度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公司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增制定了部分制度,本次修订完成后,原相关制度将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修订及新增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中的部分修订的制度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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