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5-089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上午9:00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5年8月19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董事、监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公司监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扬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任庆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庆和先生符合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其成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未有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任庆和先生简历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的公告》。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申报发行私募公司债券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报发行私募公司债券的预案》。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申报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报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5-09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1日(周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周四)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5年9月11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9月11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代表。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公寓D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2025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二),被代理人的股东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受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股东大会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8日、9月9日、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周四)下午13:40~14:40,14:40以后停止现场登记。 (3)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9月11日(周四)下午14:50。 (4)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公寓D座。 3.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公寓D座,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人:范文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一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02 投票简称:金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周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周四)(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9:15,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周四)(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授权表决意见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自己决定表决意见: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日期:2025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5-09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申报发行私募公司债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促进公司资金安全和经营稳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申报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申请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促进公司资金安全和经营稳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5-09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报发行私募公司债券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申报发行私募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1.7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监管机构审核或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三、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 公司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51.7亿元,最终规模以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批复情况为准。 2、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于存续公司债借新还旧,最终募集资金用途以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批复情况为准。 3、发行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具体期限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采取固定利率形式,采用市场化发行方式,最终票面利率以簿记建档结果为准。 5、发行方式 在本次公司债券注册有效期内,根据资金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分期发行。 6、决议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7、上市或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得授权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 五、其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5-09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报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申报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1.发行规模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的总额不超过115亿元,最终规模以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批复情况为准。 2.资金用途 用于到期中期票据本息兑付及项目建设等合规用途,以监管机构批复为准。 3.发行期限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具体期限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 本次中期票据采取固定利率形式,采用市场化发行方式,最终票面利率以簿记建档结果为准。 5.发行方式 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根据资金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分期发行。 6.决议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7.授权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得授权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事宜。 8.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5-09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任庆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任庆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庆和先生的简历如下: 任庆和,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现任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北京华融综合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公司董事长,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工会主席、首席风险官等岗位。任庆和先生自2012年7月至2019年12月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会计师,具有六年以上商务地产行业工作经验。 任庆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任庆和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任庆和先生不存在以下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一情形: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任庆和先生不存在以下可能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任一情形: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上述期间,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审议完毕董事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任庆和先生现任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任庆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均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任庆和先生未持有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任庆和先生本人及配偶和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担任监事。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