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一、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18号规定,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对2024年半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2025年度(至2026年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公司、肇庆鸿特及台山鸿特预计与广东中宝、万和配件、万和集团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与广东中宝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2)与万和配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3)与万和集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借款业务)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6,000.00万元(其中,借款本金不超过60,000.00万元,借款利息支出不超过6,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股股份预案的议案》等,公司拟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用于泰国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肇庆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台山子公司将其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水步镇东环路8号之1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以下简称 “标的资产”)进行转让,受让方为台山市鸿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为人民币8,8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