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39,516,9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5年上半年,东莞控股锚定“十四五”战略收官目标,积极响应东莞“拼经济、抓产业、挑大梁”的号召,聚焦交通基建、新型综合能源、金融投资“三大战略领域”,构建协同发展新格局,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6亿元,同比下降8.57%,主要因类金融业务规模下降导致收入减少所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2亿元,同比上升20.51%,主要因收到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股权处置款而冲回原计提的坏账准备等导致。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5-040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039,516,992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155,927,548.80元,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情况 根据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2,409,012.90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510,187,214.45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483,590,210.1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987,017,667.89元。 (三)方案调整原则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有利于积极回报股东,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5-04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37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说明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自然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38楼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9-88999292 邮政编码:523073 电子邮箱:zty@dgholdings.cn 联 系 人:郑先生 6、会议费用: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会回执 截至2025年9月5日下午收市时,本人(本公司)持有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名称: 股东账户: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为便于股东参加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28 2、投票简称:东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 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7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6名,实际到会董事6名,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崇恩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039,516,992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155,927,548.80元,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增补陈沃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间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四、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15点,在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37楼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的议题: 1、《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8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039,516,992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155,927,548.80元,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28 证券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9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