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5-06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截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股东邱丽敏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共计8,772,37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0%。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该章节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和平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5-06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星期二)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5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25年8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业务结算需要,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对票据进行统筹管理,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池业务,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开展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期限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2025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由于公司已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21.73元/份调整为21.59元/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2025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详见2025年8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5-06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池业务,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介绍 1、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商业汇票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而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因素,选择适合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最终合作银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3、实施额度及业务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票据池业务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期限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4、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提供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经营需求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在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担保均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其自身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情形。 5、具体实施部门 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票据池业务事宜。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在客户、供应商的结算过程中使用票据的频率不断提高,额度不断增加,应付账款由商业汇票支付的需求相应增加,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推动商业汇票结算业务的实施。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统筹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票据管理的成本,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对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质押的应收票据与需开立的应付票据的票据到期日期不一致,会导致票据托收后的资金进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立的专项保证金账户,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增加票据入池或保证金方式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5-06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3月22日至4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年4月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相关议案,并同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5、2025年5月2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工作,向47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813.74万份,行权价格为21.73元/份。 6、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已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由21.73元/份调整为21.59元/份。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二、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283,600股后的1,249,614,9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1.36640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条款,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行权价格:P=P0-V=21.73-0.14=21.59元/份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1.73元/份调整为21.59元/份。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