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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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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966,785,69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情况
  今年以来,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积极把握和应对行业的机遇与挑战。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6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45%。
  (二)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
  1、把握市场机遇,聚力新业拓展
  节能减排产品:后处理系统产品把握混动乘用车等细分市场持续增长机会,汽油净化器销量突破205万套,同比增长9%;柴油净化器销量达15万套,同比增长26%;后处理系统产品乘用车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商用车市场占有率保持稳定。进气系统产品中,四缸柴油增压器销量达37万台,同比增长超16%,继续保持市场占有率国内第一的行业地位;汽油增压器紧抓混动乘用车市场机会,新获取的多个头部客户重点项目预计下半年逐步实现量产;六缸增压器销量同比增长超25%,获取多个重点客户项目。
  智能电动产品:电驱系统核心零部件产品销量实现同比增长,获取多个头部客户定点项目。电子油泵产品已实现国内外多个客户项目批产,同时多个重点客户项目正在同步推进。毫米波雷达业务与博世建立紧密战略合作,正积极推进市场、技术、供应链等深度合作,预计年内实现规模化量产。汽车座椅产品实现乘用车、商用车头部客户项目规模化量产,处于快速爬坡阶段,且核心零部件创新技术如长滑轨创新技术也取得积极进展。
  绿色氢能产品:金属双极板销量增长较快,获取多个客户定点项目及金属单电池开发项目,同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电子水泵、引射器等BOP产品获取多个客户项目定点;完成百千瓦级PEM制氢装备的交付,无锡首个电解水制氢示范项目一威孚PEM制氢工业应用项目投产启动。
  2、攻坚产品迭代,加速研发落地
  节能减排产品:完成天然气双燃料喷射器及气压调节模块发动机可靠性验证并实现产线首样下线;完成高压甲醇喷射系统发动机性能试验;完成氢直喷喷射器发动机点火及基本性能试验。后处理产品完成多款混动乘用车及出口项目的产品开发,完成商用车和非道路领域的产品拓展开发及甲醇发动机产品的开发,积极开展满足国七排放的后处理封装、催化剂、系统集成开发。增压器产品加速推进汽油混动乘用车和柴油、天然气商用车等客户项目开发,实现部分重点客户项目批产,实现甲醇增压器产品在重点客户的拓展并供货。
  智能电动产品:120W电子油泵平台完成产品开发并实现量产,48V电子油泵客户项目实现批产。全主动悬架电机液压泵已获取头部客户项目定点,与多个客户开展技术交流并推进项目定点工作。3D角雷达开发进展顺利并正在加速推进产业化落地,4D成像雷达持续推进开发优化和产业化应用。
  绿色氢能产品:有序推进PEM电解水制氢系统平台技术和产品开发以及客户项目交付。完成电解水催化剂产线调试,完成电解水膜电极产品迭代开发。完成35Mpa瓶口阀B样品开发、启动型式认证,持续推进瓶口阀、减压阀等产品开发及应用;燃料电池继续推进膜电极的性能和耐久性提升,推进电子水泵、节温器、氢循环泵等BOP关键零部件产品开发和产业化。
  3、优化战略规划,深化投资合作
  战略规划方面:重点推进相关市场标的的战略预研工作;围绕人形机器人行业相关产品领域开展规划研究,推进外部合作和内部研发战略行动;积极推进与博世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加强公司战略目标的落实推进,启动十五五规划工作。投资合作方面:推进与保隆科技就全主动悬架电机液压泵项目合作;推进威孚智感雷达、与德国福伊特储氢瓶等合资合作项目落地及伙伴关系维护;积极挖掘人形机器人、汽车座椅、底盘域核心部件等潜在标的项目;协同深化智能业务、液压业务与博世等战略伙伴合作。持续完善投资管理及投后评估工作,不断完善投委会管理体系。
  4、稳固质量体系,推进智能制造
  围绕质量体系、预防控制、过程管理、问题解决及团队建设推进年度质量活动;重点推进质量问题解决标准化及人员梯队能力建设;细化项目开发阶段质量要求,建立样品至SOP+质量管理模型;开展重点业务域及开发项目质量赋能与协同管理。完成集团工艺规划图谱发布,对现有工艺技术进行梳理分类并定义工艺能力提升目标。启动威孚质量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完成业务蓝图规划及一期功能模块设计。持续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WFAC新能源电驱车间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四级评估并获评“国家智能制造标杆工厂”。持续推进FMS、TMS系统在集团内事业部、子公司推广应用;推广数字工厂模式至WFTT,推进集成项目蓝图设计;推进海外子公司技术支持与核心系统覆盖,制定海外数据中心运维方案;推进Deepseek等AI技术企业场景应用,梳理评估新场景需求,已完成多个项目开发。稳步推进103地块六期厂房、氢能产业园、惠山长安产业园等工程项目。
  5、提升经营质量,强化风险管控
  优化经营监控分析机制,强化“一报一会”与OPL管理;推进新业务事业部职责与流程梳理编制,开展事业部组织架构与职责标准化管理;统筹推进制度流程向海外子公司延伸管理。优化财务域制度流程,排查业务风险并推进更新,提升流程效率。持续开展产品盈利能力分析,构建成本穿透分析体系,在事业部月度分析中融入市场化结算;强化资产租赁及处置评估。通过优化库存、推进材料替代等缓解成本压力,推动工艺改进与资源循环对冲长期成本压力。完成供应商品类梳理,依据供货金额与产品确定风险供应商,识别高风险供应商及优化机会点,为供应链策略调整提供支撑。持续推进SRM平台建设,跟踪运行效果并不断优化。持续完善风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风控管理能力,强化各级风险事项的审查、管控及应对。围绕战略新业务和重点项目,加强人才队伍引进、优化人才结构;开展英语提升、卓越工程师等专项培训,组织智能制造高技能人才研修,建立技能等级提升培训班,推进“三航一匠”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制定国际派遣政策,向海外子公司外派管理人员。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5-068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尹震源、Kirsch Christoph、荣斌、冯志明、Xu Daquan、黄睿、李佳颐、邢敏、冯凯燕、杨福源、何嘉倩),实际参加董事11人。
  4、会议由董事长尹震源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1、审计委员会:冯凯燕(主任委员)、李佳颐、何嘉倩
  2、提名委员会:邢敏(主任委员)、Xu Daquan、何嘉倩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福源(主任委员)、黄睿、冯凯燕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6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966,785,693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公司H股上市的需要,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香港上市规则》下的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负责协助公司在H股上市后与香港地区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聘任人选如下:
  《香港上市规则》下的联席公司秘书:刘进军、陈晓琳(Chan Hiu Lam)。
  《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下的授权代表:荣斌、陈晓琳(Chan Hiu Lam)。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秘书聘任及授权代表委任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磋商、定价、签署聘任协议等,并可根据需要调整上述人选。
  前述联席公司秘书聘任及授权代表委任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公司H股上市的需要,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董事会确认本次H股发行上市后,公司各董事角色如下:
  执行董事:尹震源先生、荣斌先生、冯志明先生
  非执行董事:Kirsch Christoph先生、Xu Daquan先生、黄睿先生、李佳颐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邢敏先生、冯凯燕女士、杨福源先生、何嘉倩女士
  上述董事角色自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在香港进行非香港公司注册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公司H股上市的需要,公司将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相关规定,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为“非香港公司”。为此,董事会同意授权刘进军、陈晓琳(Chan Hiu Lam)单独或共同处理以下与非香港公司注册相关的事项:
  1、在香港设立主要营业地址,并依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相关规定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为“非香港公司”;
  2、代表公司签署非香港公司注册事宜之有关表格及文件,委托授权公司香港法律顾问或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安排递交该等表格及文件到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存档,并缴纳“非香港公司”注册费用及申请商业登记证费用;
  3、依据香港《公司条例》及《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担任公司在香港接受向公司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代表,并向该等代表作出必要授权(如需)。
  上述授权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的决议有效期终止之日止。
  (八)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并新增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本次制定及修订的制度如下:
  1、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修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修订《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修订《资金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修订《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修订《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制定《ESG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本议案第1-5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H股上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新增制定部分制度并对部分现行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制定及修订制度如下:
  1、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修订《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草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草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制定《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草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制定《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及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公司制定及修订的上述制度,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的公司制度将继续适用。本议案第1、2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4)。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81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5-070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1,870,308.7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86,630,326.7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352,521,697.82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686,976,961.78元。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5月9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2025年7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520.06万股A股股份,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5,328元(不含交易费用)。2025年7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规定,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的金额纳入公司现金分红。
  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经营计划及2025年回购股份用于注销等情况,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966,785,693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6,678,569.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以公司后续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苏威孚B 公告编号: 2025-071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
  本公司属于制造业,中兴华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情况:
  项目合伙人潘华近三年签署了中金环境、宏盛股份、远程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萍近三年签署了莱绅通灵、太极实业、中金环境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范世权,近三年复核了世荣兆业、太极实业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47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1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要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中兴华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5-072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并新增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本次制定及修订的制度如下:
  ■
  其中第1-5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制定及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5-073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
  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公司H股上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新增制定部分制度并对部分现行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制定及修订制度如下:
  ■
  本次制定及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制定及修订的上述制度,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的公司制度将继续适用。其中第1、2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5-074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2025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 股股权登记日/B 股最后交易日:2025年9月5日(星期五)。B股股东应在2025年9月5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9月5日(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
  (二)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议案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看、郑思涵
  联系电话:0510-80505999
  传真:0510-80505199
  电子邮箱:Web@weifu.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6号
  邮政编码:214028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1(A股、B股)
  2、投票简称:威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及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如果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
  □是 □否
  证券代码:000581、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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