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8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97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为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湘江集团持有公司47,64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1%。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湘江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价值的认可,拟自本增持计划发布之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等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股份。拟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至2%。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增持计划。
  (三)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