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关于“监事会”和“监事”的表述将统一删除,并相应删除“第七章 监事会”章节。同时,为适用《公司法》措辞而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原《公司章程》中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如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等,未在上述表格中对比列示。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因本次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该议案获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由董事会或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条款的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二、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合规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废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