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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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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4-046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郑国坚为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5-047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娱乐”或“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开合法性:本次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下午14:30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八)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
  (九)参加会议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的结果为准。
  (十)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提案1.00、提案2.00为累积投票提案,需逐项表决,其中:提案1.00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3人;提案2.00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提案4.00、提案5.01、提案5.02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5.00需逐项表决。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内容。
  4、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5日,上午9:00-12:30,下午13:30-18:00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37楼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5年9月15日18: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37楼证券部,邮编:51062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霖明
  联系电话:020-38983278-3826
  联系传真:020-38336260
  联系邮箱:invest@gdalpha.com
  邮编:510623
  (四)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霖明
  联系电话:020-38983278-3826
  联系传真:020-38336260
  联系邮箱:invest@gdalpha.com
  2、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2,投票简称:奥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如为股东本人参会则不需要填写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5-040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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