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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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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变更后的具体经营范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同时对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制定和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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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5-078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0日
  至2025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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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将在会议召开5日前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查阅。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4、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以及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https://vote.sseinfo.com/i/yjt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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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寅君
  邮政编码:201806
  电话:021-69080885
  传真:021-69080999
  4、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证券账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出席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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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5-079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黄刚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黄刚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黄刚先生,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专科学历。2004年入职广州熊猫恒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11年至2018年任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2018年至2020年任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售前总监,2021年至今任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水厂事业中心总监。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威派格 证券代码:603956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〇二五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派格”“公司”或“本公司”)2025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份额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中有关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描述不代表公司的业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
  六、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以下简称“持有人”),初始设立时总人数不超过75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认购款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威派格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34.00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56,990.6286万股的1.8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5月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939,797 股,已回购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35元/股、最低价为5.19元/股,回购均价为6.40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82,579.77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5年3月1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845,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35元/股、最低价为4.68元/股,回购均价为 5.65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3,269.1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通过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3,681.04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3.56元/股。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公司成立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标的股票分3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后,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九、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
  十一、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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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范围及份额分配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除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另有规定外,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3,681.04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3,681.04万份。初始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75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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