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条款编号、标点符号的调整、目录调整以及根据最新《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部分修订未予以逐条列示。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8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部分规章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部分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制度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3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现场方式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需在2025年9月1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 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2249007 邮箱:ir@jee-cn.com 联系人:王淑旺、沈红叶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5年8月25日公司办理完成了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5,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8,436,816.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063,183.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1月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7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城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一动力”)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中,因巨一科技的补充营运资金和验资账户内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巨一科技的补充营运资金和验资账户予以注销,注销情况如下: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已经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林巨广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2)。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需回购注销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98,000股限制性股票。 关联董事申启乡、汤东华、马文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6、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0%,未达标而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420,800股,由公司统一进行作废处理。 关联董事汤东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8、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部分职责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部分规章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规章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及内部规章制度,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部分规章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0)。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海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专项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2)。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需以18.31元/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98,00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合规、有效,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5、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可归属为0%。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7、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部分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部分规章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就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5,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8,436,816.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063,183.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1月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7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96,459,474.66元(含等额置换37,027,960.06元);(2)收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259,827.65元;(3)收到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818,299.51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50,831,137.29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城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兴业银行合肥分行账户为补充营运资金账户,余额为募集资金临时存放产生的利息收益。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46,949,396.31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22,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6,0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5年上半年,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等额置换37,027,960.06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2025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因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安徽巨一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调整及延期的议案》,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用工业智能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8,927.47万元及利息收入全部调整至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同时,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元 ■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2025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一科技”)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2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桂香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7)。 (四)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五)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9.16元/股调整为18.8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八)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未达标而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420,800股,由公司统一作废处理。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就本次激励计划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可归属为0%。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作废事项内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为1,294.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中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本次需冲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247.7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3,561.58万元。 2、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4.18万元。 3、对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其他非流动资产为1年期以上质保金重分类而来,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次需冲回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3.27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二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94.75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二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