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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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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5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上海二厂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公司剩余的首发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中关于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619,8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283.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523.4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2,759.73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14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相关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除上述募投项目外,2024年度,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727.29万元(含交易佣金等中介费用)回购公司股份。
  三、上海二厂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结项情况
  上海二厂项目系通过在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研发与产业化基地,用于先进ALD设备及工艺的研发,并实现以临港为中心客户群所需半导体设备的产业化。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截至2025年8月14日,具体投入超募资金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预估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
  注2、上述“利息收入净额”为截至2025年8月14日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超募资金节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上海二厂项目产生资金节余,主要由于公司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追求节约、有效的资金使用原则,加强项目建设费用的控制,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投资,同时,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超募项目建设实施、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超募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时超募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
  (三)节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上海二厂项目剩余待支付项目尾款将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支付,待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剩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四、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2,759.7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100,029.65万元,超募资金为112,730.08万元。
  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经公司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3,000.00万元用于上海二厂项目建设。
  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经公司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该项目的议案》,同意调减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上海二厂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5,000.00万元投入“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上海二厂项目使用的超募资金金额调整为88,000.00万元;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730.00万元(含)。截至2024年6月14日,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合计使用超募资金19,727.29万元(含交易佣金等中介费用)回购公司股份。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超募资金(含超募资金未指定用途前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收入及相关利息收入等)人民币1,826.60万元用于“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截至2025年8月14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61.18万元(为公司股份回购计划拟使用超募资金的剩余本金2.71万元及利息58.47万元,不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
  (二)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上述剩余超募资金61.18万元(不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五、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转出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后续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本次待办理销户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
  六、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项目节余资金以及剩余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025 年 6 月 15 日起施行,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完成人民币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112,730.0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未达到30%。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下称超募资金) 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其他付款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上下游产业链,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交易、参与IPO战略配售投资等,不适用前款承诺事项。
  七、相关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公司剩余的首发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中关于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剩余超募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0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国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收到一位员工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其个人对应职务的咨询,经相关部门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提出其他疑问。除此之外,截至公示期满,没有其他激励对象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3年11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63)。
  4、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3年1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4)。
  6、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8、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前次调整情况
  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140元/股调整为94.36元/股,授予数量由375万股调整为55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300万股调整为444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75万股调整为111万股。
  2、本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5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6月19日。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派息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94.36-0.27=94.09元/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由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105人因离职、身故等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3.1179万股。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由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C”,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2765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3944万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4.09元/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季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公司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剩余超募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关于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4.09元/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592名激励对象归属160.0572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分两批次办理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592名激励对象归属登记事宜。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619,8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283.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523.4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2,759.73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14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9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4月14日,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2,759.73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1,284.16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与结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募投项目的实施管理情况的审批及监督等进行了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合规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4月,公司及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拓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上海”)、招商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1月,公司与超募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拓荆上海、招商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5月,公司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拓荆创益(沈阳)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创益”)、招商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4月,公司与拓荆创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招商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招商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0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该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沈阳二厂项目”),调减首发募投项目“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同时调减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5,000.00万元,并将上述调减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5,000.00万元投入“沈阳二厂项目”。 关于“沈阳二厂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本项目主要在原有半导体薄膜设备研发和生产基地基础上进行二期洁净厂房建设,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因此不单独进行项目效益分析。本项目已于2023年7月结项,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470.02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注3:本项目主要在原有产品和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进与研发,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因此不单独进行项目效益分析。本项目已于2024年4月结项,公司已将本项目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843.71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注4:本项目主要通过拓荆上海实施ALD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因此不单独进行项目效益分析。本项目已于2024年4月结项,公司已将本项目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541.99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注5:本项目主要通过拓荆上海建设新的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实施先进薄膜沉积设备及工艺的研发与产业化,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因此不单独进行项目效益分析。
  注6:本项目主要通过在沈阳市浑南区购置土地建设新的产业化基地,进一步增加公司薄膜沉积设备产能,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因此不单独进行项目效益分析。
  注7:除上述募投项目外,2024年度,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合计使用超募资金19,727.29万元(含交易佣金等中介费用)。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吕光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公司剩余的首发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中关于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4.09元/股。
  由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105人因离职、身故等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3.1179万股;由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C”,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2765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3944万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刘静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60.0572万股,同意公司分两批次办理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592名激励对象归属登记事宜,其中,第一批次585名激励对象合计归属数量为1,434,812股,第二批次7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静、陈新益、宁建平、牛新平、许龙旭、赵曦、杨小强)归属数量为165,760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刘静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七)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该事项将与近期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60.0572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55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7,972.9118万股的1.98%。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4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1万股。
  (3)授予价格:94.09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94.0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97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14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预留授予部分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和2022年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
  注:1、上表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在有效期内各期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考核年度净利润的影响。
  2、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和2022年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
  注:1、上表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在有效期内各期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考核年度净利润的影响。
  2、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卓越S、优秀A、良好B、一般C、待改进D(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个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0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国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收到一位员工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其个人对应职务的咨询,经相关部门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提出其他疑问。除此之外,截至公示期满,没有其他激励对象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3年11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63)。
  (4)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3年1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4)。
  (6)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8)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向激励对象授予444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1月14日向激励对象授予111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
  ■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60.0572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刘静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月8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7日。
  2、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592名激励对象归属160.0572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减持“《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1月8日。
  (二)归属数量:160.0572万股。
  (三)归属人数:592人。
  (四)授予价格:94.09元/股(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94.36元/股调整为94.09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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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本次激励对象可归属数量存在尾数的,将保留向下取整。
  (七)具体归属安排
  鉴于公司11个员工持股平台于2025年8月8日完成其所持部分首发前股份的询价转让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为避免触及短线交易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静、陈新益、宁建平、牛新平、许龙旭、赵曦、杨小强通过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出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将暂缓办理,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公司再为其办理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因此,公司将分两批次办理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592名激励对象归属登记事宜,其中,第一批次585名激励对象合计归属数量为1,434,812股,第二批次上述7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归属数量为165,760股。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59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59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60.0572万股,同意公司分两批次办理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592名激励对象归属登记事宜,其中,第一批次585名激励对象合计归属数量为1,434,812股,第二批次7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静、陈新益、宁建平、牛新平、许龙旭、赵曦、杨小强)归属数量为165,76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静、陈新益、宁建平、牛新平、许龙旭、赵曦、杨小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减持了部分公司股份的权益,除上述情形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88072 公司简称:拓荆科技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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