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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741,809,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5年3月10日,公司发布《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5),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11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2.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5年3月18日披露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公司拟向国际港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3.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5月20日、2025年6月20日、2025年7月22日披露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9、2025-24、2025-27、2025-29)。 4.2025年8月5日,鉴于本次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及评估备案工作已完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下简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并出具审核意见;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当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国际港务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本次重组尚需取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基于本次重组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在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及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 5.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有关事项的批复》(闽国资产权函〔2025〕164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重组的总体方案(公告编号:2025-38)。 其他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内容,敬请查阅《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4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事宜已获得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119,064.62元,母公司净利润187,203,180.7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38,021,605.11元,减去2025年已实施的2024年度分配利润40,799,519.27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84,425,266.61元。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实际的经营及现金流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741,809,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5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 40,799,527.84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1.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本公司偿债能力及日常生产经营。 2.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3.该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本公司经营业绩、经营性净现金流情况,在保障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健康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方案实施不会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本公司已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港口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 (一)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半年度或三季度)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决议,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4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况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637.0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半年度因坏账准备计提及转回事项,合并层面共增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21万元,增加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01.50万元,减少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0.02万元,减少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0.04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49.36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半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0.29万元。 3.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资产减值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资产,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可回收金额,并以单项资产按其期末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半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8.74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637.03万元,并相应减少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以《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依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4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份登记日:2025年9月9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5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对关联议案的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5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1–1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方可获通过。 (3)提案1-19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4)提案21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应选董事1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5:30一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费用情况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炜翔 电 话:0592-5826220 传 真:0592-5826223 电子邮箱:wangwx@xmgw.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及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 “360905”,投票简称为:“港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董事(如提案2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议案1-20采用非累积投票表决,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议案21采用累积投票表决,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选举票数。具体说明如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分别乘以应选举的董事人数(1人);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4.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4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厦门港务)于2025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詹竞瑜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到会监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审核了公司提交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及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8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119,064.62元,母公司净利润187,203,180.7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38,021,605.11元,减去2025年已实施的2024年度分配利润40,799,519.27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84,425,266.61元。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实际经营及现金流等情况,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741,809,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5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40,799,527.84元;公司2025年上半年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半年度或三季度)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因此,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决议,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4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厦门港务)于2025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朝辉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8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119,064.62元,母公司净利润187,203,180.7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38,021,605.11元,减去2025年已实施的2024年度分配利润40,799,519.27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84,425,266.61元。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实际经营及现金流等情况,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741,809,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5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40,799,527.84元;公司2025年上半年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半年度或三季度)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因此,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8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8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增加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8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增加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8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4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增加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了实现稳健经营,合理规避汇率、利率波动给经营带来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港务贸易)2025年度拟申请增加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交易场所为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场外交易为主。 3.交易金额:(1)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累计交易额度由不超过等值60,000万美元,增加50,000万美元至不超过等值110,000万美元;(2)在手合约金额由不超过等值25,000万美元,增加15,000万美元至不超过等值40,000万美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公司2024年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3)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由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6,000万人民币至不超过16,000万人民币。 4.特别风险提示:港务贸易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能够一定程度对冲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仍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交割风险。 本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增加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增加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情况概述 (一)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审批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港务贸易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且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累计交易额度不超过等值60,000万美元,在手合约金额不超过等值25,000万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二)增加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的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港务贸易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利影响,港务贸易拟利用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三)交易金额 1.累计交易额度由不超过等值60,000万美元,增加50,000万美元至不超过等值110,000万美元; 2.在手合约金额由不超过等值25,000万美元,增加15,000万美元至不超过等值40,000万美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公司2024年审计净资产的50%; 3.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由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6,000万人民币至不超过16,000万人民币(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该额度)。 (四)交易方式 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交易场所为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场外交易为主。 (五)交易期限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 (六)资金来源 港务贸易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5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增加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该项增加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业务风险分析 港务贸易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即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锁定的汇率与到期日的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汇率波动风险;利率波动风险主要是美元、欧元、港币、日元、澳元等外币利率的波动将对利率相关衍生品价值产生影响。 2.操作风险 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时,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交割风险 外汇衍生品业务中,实际收付汇日期与外汇衍生品合约到期日不一致,将产生合约展期或提前交割风险。 4.保证金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实行保证金交易,汇率变动将产生追加占用授信额度或补充缴交保证金。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控措施 为应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上述风险,港务贸易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1.港务贸易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衍生品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不允许超越规定的经营范围,最大程度地对冲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2.港务贸易在本公司审批范围内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遵循防范风险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业务、缴交保证金。以港务贸易自身名义设立交易账户,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港务贸易须具有与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港务贸易经营层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统筹管理和风险预警,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统筹业务相关实施计划和交易方案,建立业务全流程监控体系和日台账机制,做好动态跟踪和风险控制工作。 4.本公司制定《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业务的决策机制、审批程序和管控机制等,并指定对应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跟踪监督业务的日常操作及风险管控,对异常事项即时预警,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和流程。 5.本公司建立衍生品业务定期报告制度,要求港务贸易每季度向本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报送业务季报表及相关附报文档,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验审完成后向本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开展业务专项报告;同时对业务情况建立临时报告制度,在特殊情形时编制业务临时报告,描述风险事件,提出应对策略或止损建议。 6.本公司定期组织对衍生品业务的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对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控制的有效性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7.当衍生品业务出现重大损失风险、重大法律纠纷等的,本公司及港务贸易立即启动风险应急处理机制,成立专门工作组织,制定详细处置方案,妥善做好应急止损、法律纠纷案件处置、舆情应对等工作,防止风险扩大和蔓延。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4.《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5.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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