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60 公司简称:海信视像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 2025-032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芝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上述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下同)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公司本次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6月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涉及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运营正常、资金充裕、内控健全,与其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继续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及其控股子公司基于业务需要开展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乾照光电开展该等业务有助于降低黄金价格波动对其产品成本的影响,促进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其正常经营的影响。 同意公司在乾照光电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 2025-033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收购方式取得青岛海信信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电子”)100%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等的相关规定,需要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通信”)持有的信通电子100%股权,依据经评估的市场价值定价,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9,165.02万元。上述事宜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9)。 经审议批准后,公司与海信通信签署完毕《股权转让协议》,并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信通电子于2025年4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信通电子系公司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集团控股”)的间接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且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公司和信通电子同受海信集团控股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二、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应当将被合并的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以及将被合并的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据此,公司需要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6月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三、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6月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合并现金流量表等的影响请见本公告附件。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6月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说明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同意上述追溯调整事项。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6月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一)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2)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上述追溯调整对2024年1-6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五、35、(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部分相关内容。本次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2024年1-6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系在上述由于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的基础上进行。 (二)本次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尚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一、追溯调整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二、追溯调整对2024年1-6 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追溯调整对2024年1-6月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 2025-034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黄金期货 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 黄金是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键原材料。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黄金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促进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其正常经营的影响,乾照光电(含其控股子公司,下同)拟通过境内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开展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乾照光电拟投入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分别经乾照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乾照光电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 乾照光电开展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公司将督促乾照光电严格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黄金是与乾照光电生产经营相关的关键原材料。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黄金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乾照光电拟开展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乾照光电投入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期限:自乾照光电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资金来源:乾照光电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5、交易方式:乾照光电拟通过境内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开展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二、审议程序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8月15日,乾照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上述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事宜。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乾照光电及其控股子公司基于业务需要开展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未达到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 (二)待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经乾照光电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乾照光电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乾照光电管理层全权处理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一切相关事宜。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乾照光电开展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降低黄金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促进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其正常经营的影响,风险等级较低,但具体交易中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形势、利率及证券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期货市场行情变化较快,可能会发生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或市场大幅波动等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会回归一致,但在极端行情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不能回归,从而对套期保值方案带来影响,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1)市场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无法按现行市场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2)现金流动性风险。在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投入过大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及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时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乾照光电在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信息,或发生其他内部控制不当等情形将可能导致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产生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乾照光电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乾照光电将设置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按照乾照光电《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具体工作。 1、将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始终坚持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机制,事前加强市场数据分析和研究,出具具有可行性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由业务部门在事中进行风险监控及止损,设置最高亏损限额,交易事后及时进行统计和复盘,以严格控制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由于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 2、乾照光电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的拟定将充分考虑期货和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设置适当的止损限额;交易进行过程中,将持续跟踪、评估已交易期货和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乾照光电将严格控制用于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同时强化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经批准的保证金及权利金额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从事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将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内。 3、乾照光电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时,将谨慎选择具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期货公司进行合作,以避免发生信用风险。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根据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乾照光电对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决策与审批程序、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及内部报告程序、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避免产生操作风险。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思路与方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乾照光电开展该等业务有助于降低黄金价格波动对其产品成本的影响,促进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其正常经营的影响。 乾照光电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