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 ■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修订外,根据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将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相关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8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根据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经股东会批准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修订条款: ■ ■ ■ ■ ■ ■ ■ ■ ■ ■ ■ 二、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修订条款 ■ ■ ■ ■ 三、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修订条款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全文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