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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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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4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5年9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北省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迎春大道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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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第1至15项提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16项提案已经公司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第1项、第3项至第9项、第16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第2项、第4项、第10项提案需逐项表决。
  上述第 11 项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颖琪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审议上述提案时,关联股东均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8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9月8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海秀路荣超滨海大厦A座20层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指定传真:0755-33895777
  联 系 人:潘骅、何阳、朱鹏云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0”,投票简称为 “格林投票”;
  2.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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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8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监事会不再设置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199.2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5,126,291,557 股变更为 5,124,299,057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126,291,557 元变更为 5,124,299,05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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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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