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云南大业盛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原持公司股份3,824,93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1.3985%)的股东云南大业盛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业盛德”)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从2025年7月23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止,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24,93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1.3985%)。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动稀释暨股东减持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前述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5年8月21日,公司收到大业盛德函告,截止2025年8月20日,大业盛德已累计减持3,824,933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现总股本的1.3982%,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备注:计划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与实际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如下: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以及“科利转债”(债券代码:127066)持有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使得相同减持股数对应的持股比例相应降低,造成实际减持比例低于原计划比例。 大业盛德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大业盛德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大业盛德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二)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