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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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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原监事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
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原监事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
  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原监事王学伟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监事暨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号)。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王学伟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6,750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0014%);高欢先生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32,500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0067%)。
  一、提前终止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王学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提前终止的告知函》,鉴于王学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自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王学伟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剩余期限均处于离任的禁售期内,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王学伟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实施完成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高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欢先生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高欢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及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减持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王学伟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鉴于王学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剩余期限均处于离任的禁售期内,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欢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王学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2.高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工商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合规管理及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5-034号)。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罗永忠先生、罗丽华女士、钟海晖先生、李光金先生、庹先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赵明川先生、刘小进先生、罗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缪银兵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选举罗永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钟海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辉先生、高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饶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王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工商备案工作。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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