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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88,512,70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的全球化战略布局,提升国际品牌形象及综合竞争力,加强与境外资本市场对接,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议案已于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25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事项需在符合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香港法律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备案、批准和/或核准。 本次发行并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有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44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50,577,359.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97,624,486.79元,扣除2024年度利润分配已派222,128,176.75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92,057,518.6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26,073,669.47元。 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8,51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8,851,270.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5-04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提议,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董事会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46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50,577,359.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97,624,486.79元,扣除2024年度利润分配已派222,128,176.75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92,057,518.6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26,073,669.47元。 3、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8,51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8,851,270.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与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47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3)。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鸿基投资”)递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潮鸿基投资提请公司董事会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经审查,潮鸿基投资目前持有公司253,643,0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55%,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交程序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股东会补充通知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均保持不变。现将补充后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2为特别决议内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董秘办。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8月29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育昊、江佳娜 联系电话:(0754)88781767 联系传真:(0754)88781755 联系邮箱:stock@chjchina.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515073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5 2、投票简称:潮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2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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