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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7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3,226,415.09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2,737,806.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4,035,778.55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014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实际情况,且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能够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90,000万元(含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对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0万元(含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五、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自有资金使用安排,现阶段自有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实际情况,且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能够确保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俊南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0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俊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国良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0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良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实际情况,且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能够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自有资金使用安排,现阶段自有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实际情况,且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能够确保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聚热能”)编制了《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报告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09号《关于同意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7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人民币4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3,226,415.09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2,737,806.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4,035,778.55元。 截至2024年7月26日,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014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置换截至2024年7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共计236,078,667.41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金额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038号《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留“年产1,500套超低氮蒸汽锅炉产业化项目”原实施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杨山坞三路99号(系原先的‘埭溪镇208号地块’)”的基础上新增实施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杨山坞一路188号”。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1,500套超低氮蒸汽锅炉产业化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6月;公司根据厂区规划调整方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留“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年产500套大功率超低氮燃气锅炉产业化项目”原实施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杨山坞二路59号”的基础上,新增实施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杨山坞一路以南,杨山坞路以西”地块。年产500套大功率超低氮燃气锅炉生产线在原实施地点实施;研发中心的研发车间在原实施地点实施,研发中心的研发大楼在新增实施地点实施。 四、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公司代码:603391 公司简称:力聚热能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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