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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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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088 公司简称:冠盛股份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家儒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84)。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85)。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3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5年8月11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元军主持,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研究决定,通过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8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85)。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5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57元,共计募集资金622,8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45,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77,8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15,940,566.0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1,859,433.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6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采用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和余额包销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16,5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01,65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8,188,679.25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593,461,320.7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2023年1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3,102,908.0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358,412.7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7-1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差异系募集资金实际结存余额中未包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尚未到期余额3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2020年8月11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海支行、2020年10月2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5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公司于2023年1月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余额中不包含未到期理财产品30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企业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募投项目因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拟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项目已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冠盛”)原拟用地面积约31,800平方米(折合约47.7亩),原出让的使用年限30年。为了更好地提升项目的社会和经济价值,经政府审批,实际获批用地面积和使用年限较原计划有所增加。南京冠盛于2025年8月14日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分别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1252025CR003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1252025CR0036),两份合同出让土地面积共计为41,085.57平方米(折合约61.63亩),土地出让价格因使用年限增至50年,较原计划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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