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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以公司总股本104,000,000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股份2,180,000股)后的股本101,820,000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487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成。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隽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66)。 (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1655号)。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67)、《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1655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的考虑,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同步将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条款进行修订。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等事宜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8)、《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业务拓展对于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不涉及第三方担保。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与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和签署的协议为准。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和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和出具董事会决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9)。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1655号)。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0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8,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8,620,000.00元(不含税)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429,380,000.00元,于2020年9月18日缴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款项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印刷费用合计人民币21,214,648.9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8,165,351.08元。前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660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根据该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谷大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融科支行于2020年9月7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反协议跟相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4月,公司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合计37,122,861.10元转入公司结算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销户后,公司、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谷大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融科支行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10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为74,887,378.57元。2020年12月25日,公司已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74,887,378.57元置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788号《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4.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0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2021年9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2022年4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他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项目“企业平台化经营管理支撑系统”2022年至2024年实现的效益与预计效益有偏差,系在非运营商市场,项目拓展遇到一定困难,同时,部分目标客户出现缩减预算情况,导致产品实际销售情况不及预期所致。 受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影响,公司各项目2025年1-6月实现的效益与预计效益存在偏差。 四、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5年8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注2:其中2022年至2024年实际效益金额经审计,2025年1-6月实际效益金额未经审计。 注3:2022年至2024年,公司各项目除“企业平台化经营管理支撑系统”,均已达到预计效益。2025年1-6月,受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影响,公司各项目实现的效益与预计效益存在偏差,且暂无法与年度目标对比。 注4:2022年至2024年,“企业平台化经营管理支撑系统”项目实现的效益与预计效益有偏差,系在非运营商市场,项目拓展遇到一定困难,同时,部分目标客户出现缩减预算情况,导致产品实际销售情况不及预期所致。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基于对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的考虑,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咨询;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需修订的条款如下: ■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等事宜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本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6月30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识别与核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总体情况 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后,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及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54.29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1、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逐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于未纳入单项计提损失模型范围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公司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10.09万元,转回应收账款395.60万元,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87.10万元、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97.00万元。 2、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公司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41.12万元。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合并利润总额的影响合计为454.29万元,将相应增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后,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9月9日(星期二)14: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9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街道丹棱街18号创富大厦16层1605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等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9月5日9:00至11:30 及14:00至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9月5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pr@zznode.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如下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街道丹棱街18号创富大厦16层1605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一)、④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5年9月9日(星期二)13:40点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5、会议联系人: 饶燕 联系电话:010-62800055 传 真:010-62800355 电子邮件:pr@zznode.com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类别: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关于非累积投票提案的说明: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关于累积投票提案的说明: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应选人数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9月5日16: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3007,投票简称:直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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