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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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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7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融资授信进行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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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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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控股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药业”)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融资授信进行担保的议案》,莱美药业同意为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隆宇”)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期限一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具体担保事项以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5年度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50.00亿元(含50.00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中,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5.0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30)。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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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美隆宇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最高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莱美药业根据其全资子公司莱美隆宇的资金需求为其借款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莱美隆宇经营情况稳定,对其提供担保符合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需要,相关风险可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本次是公司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莱美药业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7,348.66万元(包含为四川康德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6.2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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