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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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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89 公司简称:宝丰能源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333,360,000股,扣除不参与现金分红的公司回购股份60,593,400股,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的股份为7,272,766,600股,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36,374,648元,本报告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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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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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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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蒙烯烃项目已建成投产。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9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移动办公平台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党彦宝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333,360,000股扣除回购股份60,593,400股后7,272,766,600股为基数,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36,374,648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颁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2025年3月28日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同意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部分公司制度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制定、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制定、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同意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0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176,733,980.94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截至本信息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333,360,000股,扣除不参与现金分红的公司回购股份60,593,400股,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的股份为7,272,766,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36,374,648元(含税),占2025年上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62%。
  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报备文件
  回购金额的相关证明文件。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1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工商登记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颁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2025年3月28日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及附件、公司管理制度中及涉及监事会的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及相附件修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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