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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5-027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注: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公司设投资者专线,电话:0551-67892230。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注:202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保持良性增长,上半年度营收、回款均首破百亿,并在保持战略投入的基础上,保持了经营的健康度。具体为:实现营业收入109.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01%;实现毛利43.8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12%;实现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0.37%,扣非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24.62%。2025年上半年,公司销售回款总额103.6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50亿元;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增长7.64亿元,增长49.73%。本报告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积极抢抓通用人工智能的历史新机遇,继续保持面向未来抢占人工智能根红利的战略投入,上半年研发投入23.9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21.92%;同时,源头技术驱动的战略布局成果不断显现,核心业务呈现出健康发展的势头,To C业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其中,科大讯飞AI学习机2025年上半年收入继续保持翻番增长。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三、重要事项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和2024年12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为25,790.9022万份,实际受让的股份总数为1,016.19万股。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0,161,9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9日非交易过户至“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一一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受让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至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别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依次为30%、30%、40%。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置额外锁定期,全体持有人自愿承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每一批次标的股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分配当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5-025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8月20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其中陈洪涛先生、赵旭东先生、赵锡军先生以通讯表决(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庆峰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5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889 号)鉴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庆峰先生回避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其中,公司股东言知科技拟认购金额不低于2.5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言知科技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庆峰控制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长期利益休戚与共,通过其控制企业认购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保持稳定。同时,彰显了其对人工智能行业和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除言知科技外,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除言知科技外,其他最终的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言知科技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言知科技将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认购金额不低于2.5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0,000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4.33%,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6、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言知科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10、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经对本次发行条件进行自查,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实质条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联董事刘庆峰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庆峰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事前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关联董事刘庆峰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等具体事宜; 2、签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相关的重大合同和协议; 3、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签订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相关协议; 4、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具体事项进行修订和调整;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及上市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7、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等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及上市安排的事宜; 9、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根据情况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10、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自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规定,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后,相应地对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5-026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8月20日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4人,实际参会监事4人。其中曹迎春女士、张岚女士以通讯表决(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迎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889 号)鉴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其中,公司股东言知科技拟认购金额不低于2.5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言知科技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庆峰控制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长期利益休戚与共,通过其控制企业认购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保持稳定。同时,彰显了其对人工智能行业和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除言知科技外,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除言知科技外,其他最终的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言知科技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言知科技将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认购金额不低于2.5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0,000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4.33%,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6、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言知科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10、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经对本次发行条件进行自查,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实质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一一业务办理:3.2 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5-030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以下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一)测算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假定本次发行于2025年11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规模等需在发行后方可最终确定,测算时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数量和金额均按照上限,即发行数量为1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11,751,101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5、根据公司2024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016.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813.73万元。假设2025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有以下三种情况:(1)较2024年度增长20%;(2)与2024年度持平;(3)较2024年度下降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不考虑未来股权激励行权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股本变化的影响。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具体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根据上述测算,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以前年度将有所下降。公司存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导致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投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是公司业务发展的现实需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技术先进性、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形象,同时有助于充实公司资本实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抗风险能,从而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详见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的长期回报能力,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投向监管,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的回报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合规、合理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规范管理募集资金,并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进行有效的控制,强化外部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及有效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技术先进性、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形象,综合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合理统筹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效益,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三)落实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予以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同时,公司制定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决策机制以及规划调整的决策程序,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承诺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承诺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承诺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庆峰先生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承诺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5-028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本次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5-031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5-034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规定,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后,相应地对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情况简介 2021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意实施与产业竞争激烈程度相匹配的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数为不超过 2,600.32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0,052.53 万股的 1.130%。其中,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68.3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0,052.53 万股的 0.073%,行权价格52.95元/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432.02 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30,052.53 万股的 1.057%,授予价格26.4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9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0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6日,向7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68.30万股,行权价格52.9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1年11月4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1年1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8名原激励对象离职、3名原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将上述11名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将相关股份分配给原激励对象名单内除董监高以外的其他相关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2,264人相应地调整为2,25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总额不变。同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年11月10日,向2,253名激励对象授予2,432.02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1年12月15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并上市,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共计2,240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24.92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230,052.53万股的1.0540%。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或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拟对相关4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231,4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2,203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年5月30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52.85元/股;同时,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26.3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6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7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0.49 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0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73人离职,1人身故(非因执行职务),公司拟对相关7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36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2,129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年3月1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2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绩效考核不合格以及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对相关2,129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7,491,79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2,071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年6月5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激励对象中有5人因离职等原因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该5名原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满足行权条件的7.19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同时,由于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6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47.406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3年4月27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拟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 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52.75元/股;同时,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26.2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3年1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26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公司将对其到期未行权的15.409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11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2023年12月4日,该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同时,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84名员工离职,公司拟对相关8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177,6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1,987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11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年2月23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4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未达行权条件,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6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25.2832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4年4月30日,该次注销完成。 2024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绩效考核不合格以及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未成就,公司拟对相关1,98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3,641,60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1,936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年6月7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4年10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52.65元/股;同时,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26.1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10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4年10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相关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65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以自主方式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7.9248万份,行权价格为52.65元/股。(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为准)。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相关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公司拟对相关69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98,68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1,867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12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5年4月11日,该次注销完成。 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4年12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年8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52.5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稳定骨干团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激励对象离职率远低于人工智能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继续保持了高端人才的稳定性。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311,692,58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8,394,061股)后的2,303,298,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规定,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后,需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依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第五章 一、(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本激励计划所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其中,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 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根据上述规定的调整方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P=52.65-0.10=52.55元/股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本次调整事项的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一一业务办理:3.2 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结果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5-029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0,00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庆峰先生控制的安徽言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言知科技”)拟以不低于2.5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的金额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由于言知科技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庆峰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6.3.3 条之规定,言知科技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以现金增持公司股票,体现了与公司长期利益休戚与共的决心,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庆峰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本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言知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庆峰 注册资本:251,708.587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UCURU2J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兴园社区服务中心菖蒲路668号大数据产业园B2栋8楼B03 经营范围:软件技术开发、推广、转让、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管理服务及咨询;财税咨询;科技企业创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言知科技的股权结构为:刘庆峰持股69.5248%;田明持股7.8947%;合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持股7.3582%;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7.3582%;合肥言三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7652%;合肥原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6686%;合肥言二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682%;合肥言壹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755%;合肥言四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866%。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庆峰先生目前持有言知科技69.5248%的股权,言知科技系刘庆峰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之规定,言知科技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经查询,言知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言知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4年度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述2025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言知科技拟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股票,言知科技拟认购金额不低于2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5,000万元(含本数),具体认购资金金额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本次发行开始前,由公司与言知科技在上述区间内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言知科技应当按照认购资金下限,即25,000万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言知科技拟认购数量按照上述认购资金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核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减言知科技认购款总额,届时言知科技认购股票数量根据调减后的认购款总额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方式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者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根据除言知科技外的其他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言知科技将继续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以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区间为不低于2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5,000万元(含本数)。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与签订时间 甲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乙方:安徽言知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5年8月20日 (二)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认购证券种类及面值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认购方式 (1)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2)乙方应当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甲方股票。甲方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乙方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3、发行价格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期首日。 (2)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量。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者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3)本次发行股票采用竞价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甲方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根据除乙方外的其他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且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4)双方同意,若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乙方应当继续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以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即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区间为不低于2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5,000万元(含本数)。 4、认购数量和认购款总金额 (1)双方同意,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出资不低于2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5,000万元(含本数)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部分股票。 (2)乙方的认购资金金额在甲方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本次发行开始前,由双方在第(1)条约定的区间内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乙方应当按照第(1)条约定的认购资金下限,即25,000万元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3)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乙方认购资金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即: 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乙方认购资金÷甲方股票的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所得的股票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个位数。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舍去小数部分取整数;但乙方按照第(1)条约定的认购资金下限参与认购的,则舍去小数部分取整数后加一股。 若甲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核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的,甲方有权单方调减乙方认购款总额,届时乙方认购股票数量根据调减后的认购款总额相应调整。 5、支付方式 在甲方本次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乙方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发行股票的认股款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6、股票锁定期 乙方承诺所认购的由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就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 2、甲乙双方均应尽最大努力促使下列条件成就,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本协议生效: (1)本次发行经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 3、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应经甲、乙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如果该变更需要取得审批机构的批准,则应自取得该批准后生效。 4、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5、本协议约定的甲乙双方之义务履行完毕终止。 (四)违约责任条款 1、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因其自身过错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不能向乙方发行本协议约定的乙方认购的全部或部分股票,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如甲方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决定或要求发生重大变化而不能向乙方发行本协议规定的乙方认购的全部或部分股票的,不视为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但甲方应将乙方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给乙方。 2、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能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指定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支付全部认购款项,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本次发行尚待深交所审核同意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如本次发行没有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保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表决权比例相对稳定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31,169.26万股,假设按发行10,00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股东控制表决权数量及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 注:按照本次发行股数上限、言知科技认购金额区间测算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庆峰先生拥有公司26,462.95万股股份的表决权,控制表决权的比例为11.45%。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庆峰先生拥有公司27,087.95至27,337.95万股股份的表决权,控制表决权的比例为11.23%至11.34%,保障了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表决权比例的相对稳定。 2、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休戚与共,展现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 言知科技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庆峰控制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其控制的企业认购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充分展现了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休戚与共的发展决心,及其对人工智能行业和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有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价值发现。 七、最近12个月与该等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最近12个月,公司与言知科技及其子公司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1,933.57万元。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5-033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9月9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日 7、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刘庆峰先生为《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关联股东,刘庆峰先生及其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全部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以及2025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前述相关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以及2025年8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案》。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的议案2一议案9为特别表决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2、议案4、议案6、议案8的关联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上证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25年9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5、登记地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子邮箱:ir@iflytek.com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 邮编:230088; 传真:0551-65331802。 (二)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江涛、常晓明 联系电话:0551-67892230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0”,投票简称为“讯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的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我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我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股份性质: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5-032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公司最近五年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并在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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