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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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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683 公司简称:莱尔科技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相关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周焰发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周焰发先生与公司签有保密协议,周焰发先生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现有核心技术、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周焰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所任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相关离职手续。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周焰发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周焰发:男,中国国籍,1980 年9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深耕锂电池行业十余年。2017 年4 月至2024年12月任佛山大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10月至2024年11月,任公司董事;2023年1月至2025年8月,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焰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专利等知识产权情况
  周焰发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技术研发工作,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关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周焰发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周焰发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竞业限制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周焰发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的方式不断充实研发队伍,并建立了能力突出、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体系,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40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为15.59%。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现有核心技术、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具体如下:
  ■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焰发先生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公司研发项目处于正常、有序推进状态;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增强公司研发创新能力。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8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小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5年上半年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自查和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会授权,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拟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6、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本次发行的股票完成登记至相关方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因公司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0,0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部门规章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研究,制定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充分考虑公司实际及发展需要,公司特制定《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2)。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0500405)。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非经营性损益情况编制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0500404)。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自查和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会授权,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拟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6、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本次发行的股票完成登记至相关方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因公司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0,0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部门规章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研究,制定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充分考虑公司实际及发展需要,公司特制定《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2)。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非经营性损益情况编制了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9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1号办公楼8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9日
  至2025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二)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三)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四)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五)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会议人员应向会议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会议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原件、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还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莱尔科技股东会”字样。
  (六)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七)登记时间:2025年9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八)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1号办公楼8层。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1号办公楼8层
  联系电话:0757-66833180
  传真:0757-66833180
  邮箱:leary.ir@leary.com.cn
  邮编:528300
  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等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公司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实现预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可能存在净利润增长幅度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情况,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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