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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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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0-5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8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08月22日起恢复办理鹏华0-5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取消自2025年08月18日起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的限制。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仍为100万元。
  (2)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1日
  鹏华丰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
  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8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丰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自2025年08月22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由10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金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自2025年08月22日起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取消自2025年08月18日起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为100万元的限制。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2025年08月22日起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取消自2025年08月18日起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为100万元的限制。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自2025年08月22日起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取消自2025年08月18日起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为100万元的限制。
  (2)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赎回和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或调整上述业务限制,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1日
  鹏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类
  基金份额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8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08月22日起恢复办理鹏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取消自2025年08月18日起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的限制。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仍为100万元。
  (2)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上证科创板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募集期限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038号文注册,鹏华上证科创板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KC半导体;扩位简称:科创半导体ETF鹏华;基金认购代码:589023;基金代码:589020;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5年8月18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5年8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上证科创板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上证科创板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鹏华上证科创板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调整为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即投资者办理网上现金、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调整为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网下现金发售机构信息可在本公司网站查询,网上现金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2025年8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的《鹏华上证科创板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鹏华上证科创板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1日
  鹏华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
  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8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自2025年08月22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由10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金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自2025年08月22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由1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金额超过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2)在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赎回和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或调整上述业务限制,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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