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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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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25一039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大连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以下简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5]20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2025年7月22日,你公司与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凯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未及时告知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友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作为大连友谊控股股东,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和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说明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是针对公司控股股东作出,公司将敦促控股股东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勤勉尽责,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大连证监局《关于对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5]20号)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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