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8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调整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相关规则的公告

  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于2025年8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a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0-96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1日
  关于调整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相关规则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740601 B类740602,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8月21日起对本基金申购赎回的相关规则作以下调整:
  投资者T日提交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申请并于T+1日经基金登记机构确认成功后,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可赎回时间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同时,根据本次业务调整,修改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八、申购份额与赎回份额的登记”部分,将原来“投资人T日申购基金份额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增加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的表述修改为“投资人T日申购基金份额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增加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申购赎回相关规则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
  2.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a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