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45 债券代码:137812.SH、115012.SH、240489.SH、243016.SH、243145.SH、243396.SH 债券简称: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25粤港01、25粤港02、25粤港0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5年8月20日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吉争雄先生、肖胜方先生、朱桂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吴超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吴超先生任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马楚江先生任战略委员会委员、预算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37812.SH、115012.SH、240489.SH、243016.SH、243145.SH、243396.SH 债券简称: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25粤港01、25粤港02、25粤港0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选举吴超先生(简历附后)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同时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以上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吴超先生简历 吴超先生,1973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总体规划研究部副部长、部长;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总体规划处处长;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南沙区政府副区长。现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37812.SH、115012.SH、240489.SH、243016.SH、243145.SH、243396.SH 债券简称: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25粤港01、25粤港02、25粤港0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8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吉争雄先生、肖胜方先生、朱桂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2.董事会秘书梁敬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雪仪、曹余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