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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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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此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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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58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现将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2025年1-6月公司对资产报废处置及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35,214,179.84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9.34%,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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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处置
  根据经营需要,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生经济效益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报废。该部分非流动资产账面原值46,244,699.34元,累计折旧43,509,881.16元,减值准备108,747.65元,账面价值2,626,070.53元;加上固定资产清理554,340.35元,本次拟处理、报废的资产价值合计3,180,410.88元,扣除处置、报废净收入1,473,805.70元,净损失1,706,605.18元计入当期损益。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经测试,2025年1-6月母公司及子公司共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5,475,481.29元计入当期损益。
  (三)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并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1-6月母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68,032,093.37元。
  三、本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半年度资产处置净损失金额为1,706,605.18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65,475,481.29元,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为68,032,093.37元,以上合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35,214,179.84元。
  四、董事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合理充分,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59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包括上市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所涉及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按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审议并披露。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含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进行投资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概述
  (一)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目的
  公司实施稳健的现金流控制政策,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风险评级不超过R1级或有保本约定类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种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到期还本付息等风险相对较低(风险评级不超过R1级或有保本约定类型)的银行理财产品。
  银行风险评级:
  根据产品风险特性,一般银行将理财产品风险由低到高分为R1(谨慎型)、R2(稳健型)、R3(平衡型)、R4(进取型)、R5(激进型)五个级别。
  R1级(谨慎型):保证本金的完全偿付,产品收益随投资表现变动,且较少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R2级(稳健型):不保证本金的偿付,但本金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浮动相对可控。
  R3级(平衡型):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有一定的本金风险,收益浮动且有一定波动。
  R4级(进取型):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较大,同时收益浮动且波动较大,投资较易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影响。
  R5级(激进型):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极大,同时收益浮动且波动极大,投资较易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影响。
  (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额度
  经2024年12月11日、12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含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63.5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本次增加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即增加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每日动态余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使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承诺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长短期科学组合投资品种,保持投资产品的流动性,并根据经营所需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及时收回部分或全部投资额。
  (四)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五)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实力雄厚的大型银行、选择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明确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金额、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的说明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司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风险与控制
  (一)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风险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对较低的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因此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业务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风险控制
  为规范和管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和交易行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制度》,对理财投资的原则、投资范围及资金来源、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操作流程、核算与管理、监督与控制、信息保密措施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前述规定执行。
  四、公司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影响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增加以闲置资金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进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即增加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每日动态余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并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合理进行产品组合,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通过适度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60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71,282,909.96元收购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持有的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实业”)99%股权;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合肥美菱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3,750,332.42元收购四川长虹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实业1%股权。2024年11月20日合肥实业已办理完成公司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合肥实业100%的股权。报告期内,根据经营安排,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合肥美菱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已受让合肥美菱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实业1%股权。
  详细内容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3日、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公告编号:2024-046号、2024-047号、2024-048号、2024-054号、2024-060号、2024-064号)进行了披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合肥实业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企业,公司对合肥实业的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鉴于此,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1-6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上述规定,对2024年1-6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1.对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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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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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54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吴定刚先生、董事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钟明先生、方炜先生、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程文龙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
  4.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提前审议通过了此议案的财务报告部分,同意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此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此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风险的金融工具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025年1-6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68,032,093.37元,计入当期损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存货、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意2025年1-6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5,475,481.29元计入当期损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生经济效益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报废。该部分非流动资产账面原值46,244,699.34元,累计折旧43,509,881.16元,减值准备108,747.65元,账面价值2,626,070.53元;加上固定资产清理554,340.35元,本次拟处理、报废的资产价值合计3,180,410.88元,扣除处置、报废净收入1,473,805.70元,净损失1,706,605.18元计入当期损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各持有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司”)35.04%的股权,本公司和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各持有长虹财务公司14.96%的股权,本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同受四川长虹和长虹集团控制,长虹财务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钟明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含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投资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即增加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每日动态余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11月,公司完成了前述股权的受让,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实业”)成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合肥实业合并前后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对合肥实业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1-6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55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邱锦先生、监事马羽先生、季阁女士出席了现场会议。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金融工具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对相关金融工具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国家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生经济效益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报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政策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是真实的、客观的,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是可控的,对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投资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即增加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每日动态余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且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将对理财产品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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