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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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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29 证券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5日 14:00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8号,公司工业园南区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5日
  至2025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029号公告),于2025年8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8月29日9:00-11:30,13:00-16:00。
  2、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传真、信函以到达本公司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8号 邮编:100163
  电话:010-56306020 电子邮箱:zhengquanbu@sanyuan.com.cn
  传真:010-56306020 联系人:张希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艾莱发喜新西兰食品有限公司(ALLIED FAXI NEW ZEALAND FOOD CO., LIMITED)(简称“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艾莱发喜食品有限公司(简称“艾莱发喜”)之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额新西兰元),艾莱发喜按持股比例(70%)为其提供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为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9.42万新西兰元(约合人民币2,098.0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鉴于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自汇丰银行新西兰分行的贷款即将到期,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或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额新西兰元);或向其原贷款行汇丰银行新西兰分行进行到期续借,期限一年,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额新西兰元),以其厂房和土地设定抵押。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该事项,并同意上述两项方案均由艾莱发喜按持股比例(70%)为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等保证合同约定的费用,担保期限一年。同时,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小股东新西兰新天然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30%)为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向银行贷款及艾莱发喜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艾莱发喜为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因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注1: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额新西兰元),艾莱发喜按持股比例(70%)为其提供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等保证合同约定的费用。
  注2:受近两年当地原辅料成本上涨、国内消费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产量同比下降,出现亏损,导致资产负债率高。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艾莱发喜新西兰食品有限公司(ALLIED FAXI NEW ZEALAND FOOD CO.,LIMITED)
  注册地点:新西兰凯雷佩西(KEREPEHI)镇
  注册资本:1,300万新西兰元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冰淇淋、奶油
  与本公司的关系: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艾莱发喜的控股子公司,艾莱发喜持有其70%股权,新西兰新天然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该公司为艾莱发喜所属加工厂,主要为艾莱发喜加工冰淇淋、稀奶油等产品。
  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受近两年当地原辅料成本上涨、国内消费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产量同比下降,出现亏损,导致资产负债率高。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正在与金融机构就贷款细节进行洽谈,目前各方尚未签署借款、担保协议,担保具体金额、担保期限及签约时间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艾莱发喜为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约7,231.52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46%。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且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全部达成,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16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应的580.931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1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工作调动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的限制性股票72.3331万股;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的限制性股票55.4330万股。上述拟回购注销的股票共计708.6978万股。故公司总股本由1,509,176,043股变更为1,502,089,065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1,509,176,043元变更为人民币1,502,089,065元,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新增专节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修改党建部分内容”等。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002元/股。
  ( 鉴于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每股分别派发现金红利0.049元(含税)、0.012元(含税),故需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941元/股。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5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2 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年3月25日,公司发布《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2〕40号),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4、2022年5月12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89人调整为182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2246万股调整为2160.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2058万股调整为1972.8万股;并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20日,向18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972.8万股,授予价格为3.01元/股。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6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49,755.7426万股增加至151,728.5426万股。
  7、2022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37名激励对象授予182.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股份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51,728.5426万股增加至151,911.0426万股。
  9、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7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6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4月13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51,911.0426万股变更为151,845.0426万股。
  10、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01元/股调整为3.002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4元/股调整为2.632元/股;同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及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涉及的37名激励对象(均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上述3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4.5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0月13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51,845.0426万股变更为151,650.5426万股。
  11、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对17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应的6,316,05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4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工作调动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剩余的限制性股票906,665股;2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剩余的限制性股票106,666股。综上,公司回购注销上述17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329,383股限制性股票。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6月21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51,650.5426万股变更为150,917.6043万股。
  12、2025年8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002元/股调整为2.941元/股。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鉴于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每股分别派发现金红利0.049元(含税)、0.012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再次进行相应的调整,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002元/股调整为2.941元/股。
  三、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每股分别派发现金红利0.049元(含税)、0.012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再次进行相应调整,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再次进行调整,由3.002元/股调整为2.941元/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董事9人,参加会议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每股分别派发现金红利0.049元(含税)、0.012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再次进行相应调整,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002元/股调整为2.941元/股。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031号《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全部达成,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16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应的580.931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按照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941元/股)与市场价格孰低确定。
  同时,1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工作调动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的限制性股票72.3331万股,回购注销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94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的限制性股票55.4330万股,回购注销价格按照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941元/股)与市场价格孰低确定。
  上述拟回购注销的股票共计708.6978万股。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032号《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涉及本议案的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纪委书记周辉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前述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708.6978万股限制性股票。故公司总股本由1,509,176,043股变更为1,502,089,065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1,509,176,043元变更为人民币1,502,089,065元,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新增专节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修改党建部分内容”等。
  详见公司2025-033号《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向银行贷款及艾莱发喜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艾莱发喜食品有限公司(简称“艾莱发喜”)之控股子公司艾莱发喜新西兰食品有限公司(ALLIED FAXI NEW ZEALAND FOOD CO., LIMITED)(简称“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自汇丰银行新西兰分行的贷款即将到期,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或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额新西兰元);或向其原贷款行汇丰银行新西兰分行进行到期续借,期限一年,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额新西兰元),以其厂房和土地设定抵押。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上述两项方案均由艾莱发喜按持股比例(70%)为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等保证合同约定的费用,担保期限一年。同时,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小股东新西兰新天然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30%)为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详见公司2025-034号《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期限已满8年,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履行邀请招标程序后,公司拟聘任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25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260万元,其中:境内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160万元,境外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60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对经理层进行授权,如审计范围和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经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035号《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三至五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036号《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708.6978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部分按照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941元/股与市场价格孰低确定;部分按照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94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全部达成,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16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应的580.931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1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工作调动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的限制性股票72.3331万股;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的限制性股票55.4330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上述16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8.697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5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2 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年3月25日,公司发布《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2〕40号),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4、2022年5月12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89人调整为182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2246万股调整为2160.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2058万股调整为1972.8万股;并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20日,向18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972.8万股,授予价格为3.01元/股。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6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49,755.7426万股增加至151,728.5426万股。
  7、2022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37名激励对象授予182.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股份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51,728.5426万股增加至151,911.0426万股。
  9、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7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6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4月13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51,911.0426万股变更为151,845.0426万股。
  10、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01元/股调整为3.002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4元/股调整为2.632元/股;同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及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涉及的37名激励对象(均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上述3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4.5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0月13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51,845.0426万股变更为151,650.5426万股。
  11、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17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应的631.605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按照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002元/股)与市场价格孰低确定。同时,4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工作调动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的限制性股票90.6665万股,回购注销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00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2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的限制性股票10.6666万股,回购注销价格按照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002元/股)与市场价格孰低确定。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6月21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51,650.5426万股变更为150,917.6043万股。
  12、2025年8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002元/股调整为2.941元/股;同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全部达成,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16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应的580.931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按照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941元/股)与市场价格孰低确定。同时,1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工作调动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的限制性股票72.3331万股,回购注销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94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的限制性股票55.4330万股,回购注销价格按照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941元/股)与市场价格孰低确定。上述拟回购注销的股票共计708.6978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以及部分激励对象退休、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及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08.697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7%,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2、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67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08.6978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453.1639万股。
  3、回购注销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业务单元层面考核或个人层面考核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处理”“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及“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免职、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授予的权益当年已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部分(权益归属明确)可以在离职(或可行使)之日起半年内行使,半年后权益失效。剩余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的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全部达成,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16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应的580.931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按照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941元/股)与市场价格孰低确定;同时,1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工作调动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的限制性股票72.3331万股,回购注销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94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的限制性股票55.4330万股,回购注销价格按照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941元/股)与市场价格孰低确定。
  4、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09,176,043股变更为1,502,089,065股,具体如下:
  ■
  公司将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全部达成,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16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应的580.931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按照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941元/股)与市场价格孰低确定。同时,1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工作调动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的限制性股票72.3331万股,回购注销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94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的限制性股票55.4330万股,回购注销价格按照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941元/股)与市场价格孰低确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相关手续,按照《公司法》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的减资手续并根据回购注销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监事3名,参加会议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每股分别派发现金红利0.049元(含税)、0.012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再次进行相应调整,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再次进行调整,由3.002元/股调整为2.941元/股。
  详见公司2025-031号《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全部达成,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16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应的580.931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按照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941元/股)与市场价格孰低确定。
  同时,1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工作调动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的限制性股票72.3331万股,回购注销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94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的限制性股票55.4330万股,回购注销价格按照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941元/股)与市场价格孰低确定。
  上述拟回购注销的股票共计708.6978万股。详见公司2025-032号《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或“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或“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原审计机构致同服务年限已经达到8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司邀请招标,拟聘任天圆全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项与致同进行了事先沟通,致同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圆全成立于1984年6月,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最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天圆全首席合伙人为魏强,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甲19号国际传播大厦5层22、23、24、25号房。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圆全合伙人34人,注册会计师1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人。
  天圆全2024年度业务收入11,289.9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506.8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96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采矿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0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圆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000万元。近三年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天圆全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人次和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小磊,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小琴,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旭东,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圆全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260万元,其中:境内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160万元,境外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60万元。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对经理层进行授权,如审计范围和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经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天圆全协商确定2025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致同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审计有关规定,经履行相关程序,公司拟聘任天圆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中介服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致同、天圆全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且确认无异议,并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天圆全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圆全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规,同意聘任天圆全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天圆全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25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260万元,其中:境内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160万元,境外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60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对经理层进行授权,如审计范围和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经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天圆全协商确定2025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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