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
|
|
|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5-069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修订相关治理制度。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部分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序号1-9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1-2项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第3-9项需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公司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5-068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调整监事会相关制度,公司对《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1、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2、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 3、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 4、新增独立董事专节; 5、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 6、将股东会股东临时提案权所要求的持股比例由3%降低至1%; 7、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同步调整表述。 除前述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 ■ ■ ■ ■ ■ ■ ■ ■ 除上述修订外,以下事项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1)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2)因修订导致的章节、条款序号的调整。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同样做出相应变更。《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301152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5-070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河南新天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河南新天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为优化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拟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河南新天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力循环”)增资3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新天力循环的注册资本将由现在的2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5,000万元人民币,新天力循环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述 1、新天力循环委托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申报的部分负债进行评估,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部分负债主要为新天力循环应付公司的往来款及集团管理费。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新天力循环申报评估的部分负债账面价值为36,083.03万元,评估价值为36,083.03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陆仟零捌拾叁万零叁佰元),与申报的账面价值相比较,无增减值变动。 公司拟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新天力循环增资3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天力循环注册资本将增至55,000万元。增资前后,新天力循环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公司对新天力循环的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增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增资对象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河南新天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22MA9KP19P29 (4)公司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廉村镇叶廉路东段906号 (5)法定代表人:王长明 (6)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2-01-12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国内贸易代理;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增资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天力循环的注册资本为55,000万元,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1、增资的目的 本次对新天力循环的增资,将有利于优化新天力循环的资产负债结构,促进业务发展,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可以增强其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天力循环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3、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但仍受行业发展和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通过日益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并强化执行、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河南新天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拟债转股涉及的相关债务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5)第284号)。 特此公告。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5-072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85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033.16万元(不含税)。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1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已终止“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3,063.63 万元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含既往理财收益 349.16 万元和利息收入 264.80万元,共计 613.82万元)。 根据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年产一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根据2023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A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