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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四、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诺泰 公告编号:2025-061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下午13: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新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2)。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报告期内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募集资金违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诺泰 公告编号:2025-063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已连续多年为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喜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天运进行充分沟通,中天运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1,456人,其中合伙人102人,注册会计师44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30人。 2024年度中喜实现收入总额41,845.8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575.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260.14万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027.04万元(上述业务收入数据均已经审计)。服务上市公司客户40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房地产、汽车制造业等多个行业,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度,中喜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喜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 本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3次。 本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共2次。 本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共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鲁军芳,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喜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其中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滨滨,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喜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其中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亚萍,2012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审计复核过4家上市公司。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于2025年1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警示函 一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执业行为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不存在受到刑事处 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喜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天运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喜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议,审议委员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参与年度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证书,在以往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诺泰 公告编号:2025-064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 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取消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截止2025年4月24日,公司可转债提前赎回完成,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24,870,915股,详见《关于“诺泰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025年5月23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24,870,91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转增89,948,366股,该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12日实施完成,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泰生物: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62名激励对象归属123.2616万股股票。上述123.2616万股股权激励股票于2025年7月9日上市流通。 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16,051,897元。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对《公司章程》及附件中由原监事会行使的职权调整为由审计委员会行使,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相应调整,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内容不再逐项列示。 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 ■ ■ ■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三、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 上述公司治理制度中,序号1至序号3所列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余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诺泰 公告编号:2025-065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5日 至2025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现场方式:2025年9月5日下午12:00-13:00;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2025年9月2日至9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现场登记地点 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会议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需在登记时间内通过现场、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如通过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后,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做参会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理食宿及交通。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及参会资格复核。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诺泰生物) 邮编:311121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1-86297893 传真:0571-86298631 电子邮箱:ir@sinopep.com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诺泰 公告编号:2025-062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泰生物”)董事会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9.59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15.5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29,817,941.5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04,654,948.3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162,993.16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8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25,629,748.21元,其中支付发行费用43,341,830.32元,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4,042,003.72元,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50,000,000.00元,募投项目使用481,010,041.62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8,235,872.55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20,026,259.87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26,025,911.72元(含持有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10,000,000.00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具体情况如下: ■ (二)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6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43,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34,000,000.00元,扣除未支付的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905,660.38元后,公司本次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29,094,339.62元,上述已到账的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845,943.39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6,248,396.23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45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诺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5,639,629.41元,其中发行费用2,845,943.4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0.00元,募投项目使用280,220,156.28元,补充流动资金52,573,529.73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3,865,007.23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27,319,717.44元(含持有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3,500,000.00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 注1:2024年6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整体战略规划,拟终止原募投项目“原料药制造与绿色生产提升项目”,将原募投项目全部募集资金21,049.71万元用于新项目“601、602多肽原料药车间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2024年7月1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2024-064)。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格履行审批及审议程序。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5月1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6月28日,就新建“氟维司群生产项目”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除因“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结项、“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多肽类药物研发项目”资金用完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2023年6月8日、2024年10月29日和2024年7月4日将存放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注销。本期末各专户余额如下: ■ (三)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12月21-2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诺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本期末各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 注:2024年12月601、602多肽原料药车间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城东支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25年2月18日公司将该账户注销。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参见“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参见“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未违反监管机构相关规定。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未违反监管机构相关规定。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1月3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在上述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1亿元,并已于2025年1月15日全部归还。 2025年1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在上述期限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2025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对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未超过4,000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报告期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所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明细如下: ■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1月3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在上述期限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2025年1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报告期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所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明细如下: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1月31日,公司对外发布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6车间多肽原料药产品技改项目”已于近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决定将其予以结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保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尚未投入的待支付项目尾款、保证金及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4,614.13万元。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尚未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将按计划在项目投产运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投入。待付款项全部结清及铺底流动资金投入后,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上述公告承诺使用募集资金。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整体战略规划,拟终止原募投项目“原料药制造与绿色生产提升项目”,将原募投项目全部募集资金21,049.71万元用于新项目“601、602多肽原料药车间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2024年7月1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2024-064)。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其他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七、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附表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表2: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诺泰 公告编号:2025-066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至8月2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inope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1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14:00-15: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裁:童梓权 独立董事:刘坚 财务总监:丁伟 董事会秘书:周骅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至8月2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sinope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1-86297893 邮箱:ir@sinope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公司代码:688076 公司简称:ST诺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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