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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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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情形。
  (三)所有董事均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合并
  ■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1.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2.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五)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六)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29,923,7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39,874,825.95元(含税),分红比例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60%。2025年6月5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实施了前述利润分配方案。详细内容公司于2025年4月3日、4月26日、6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2025-007号、2025-008号、2025-010号、2025-030号、2025-042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2.经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A股股份,公司于2025年5月8日、6月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增加回购公司A股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回购A股股份具体方案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0.67元/股(因公司实施利润分配事项,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11元/股(含)调整为10.67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A股1,23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01%,本次回购A股股份最高成交价为7.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021,808元(不含交易费用)。
  详细内容公司已于2025年4月10日、5月9日、6月5日、7月2日、7月4日、7月16日、8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公告编号:2025-019号、2025-031号、2025-032号、2025-041号、2025-043号、2025-049号、2025-050号、2025-051号、2025-052号、2025-053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3.2025年5月8日,经公司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汤有道先生提名,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小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细内容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2025-031号、2025-033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4.2025年6月18日,鉴于庞海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经公司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汤有道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审查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兵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细内容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2025-045号、2025-047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定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5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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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此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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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56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A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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