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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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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的概述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盈利能力,更好的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力量和风险控制体系,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上海鸿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富资产”)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嵊州合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规模为人民币53,680万元, 其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合伙企业设立后,鸿富资产为其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并由鸿富资产担任基金管理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共同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 名称:上海鸿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42275717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5年06月04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庙镇窑桥村社南756号1幢8108室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志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志春 股权结构: ■ 鸿富资产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备案号为:P1028151。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鸿富资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其他说明:经查询鸿富资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除公司外其他有限合伙人 1、名称:嵊州市欣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MADYW8585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4年09月0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浦南大道388号6号楼1411 出资额:1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创业空间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嵊州市欣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其他说明:经查询嵊州市欣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名称:嘉兴芯多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CUKKJ2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9年04月1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47室-5 出资额: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要弘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嘉兴芯多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其他说明:经查询嘉兴芯多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名称:杭州民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1430685558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1963年11月29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临平大道36号 注册资本:8,897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万青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计量技术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杭州民生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杭州民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其他说明:经查询杭州民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名称:浙江来益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N90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8年09月0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科技馆街1600号银泰国际商务中心3306室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国钧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浙江来益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其他说明:经查询浙江来益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名称:浙江智元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KKEQK54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9月1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港发展中心西3幢1302室-1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文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人防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水土流失防治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标准化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基础地质勘查;新材料技术研发;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安全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义乌甯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浙江智元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其他说明:经查询浙江智元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名称:赛泰盈(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4GA5E1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甲3号院1号楼7层808内808F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国敏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企业管理;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润滑油、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医用软件);工程管理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瑞国嘉茂(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赛泰盈(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其他说明:经查询赛泰盈(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吴晓锴,身份证号码:3306241983******** 8、方南平,身份证号码:3301031967******** 9、吕慧浩,身份证号码:3302111970******** 10、陈伟,身份证号码:3503011991******** 11、张子寒,身份证号码:4205031971******** 12、张健,身份证号码:3305221961******** 13、卫福才,身份证号码:3102261965******** 14、郭理川,身份证号码:5102121975******** 15、袁贡娇,身份证号码:3411221991******** 16、陈新龙,身份证号码:3102261969******** 17、王华明,身份证号码:3205201974******** 18、孙立红,身份证号码:2206031972******** 19、沈祥熙,身份证号码:3301021957******** 20、何登极,身份证号码:3306811980******** 21、陈奕琪,身份证号码:3306021978******** 22、董琦,身份证号码:3302251981******** 23、封逸民,身份证号码:3101071964******** 24、沈卫强,身份证号码:3204211979******** 25、郑晓波,身份证号码:3204211980******** 26、刘欲晓,身份证号码:4301041969******** 27、吕金凤,身份证号码:3623311966******** 28、上官雨时,身份证号码:2201021974******** 29、刘昌继,身份证号码:3206021955******** 30、陈豪特,身份证号码:3303812004******** 31、杜永刚,身份证号码:5101031969******** 32、陈岚,身份证号码:4330011969******** 33、肖燕松,身份证号码:3624221983******** 34、李雄伟,身份证号码:4403061979******** 35、张国钧,身份证号码:3602211961******** 36、徐修远,身份证号码:3206021988******** 37、丁昌明,身份证号码:5301031956******** 38、孙群霞,身份证号码:3205241971******** 39、杨柏国,身份证号码:3411251978******** 40、马骥,身份证号码:3201031970******** 41、侯传伟,身份证号码:3709211989******** 42、陈翰森,身份证号码:4203221989******** 以上自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经查询,以上自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名称:嵊州合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基金规模:53,680万元 (三)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四)经营场所:浙江省嵊州市浦口街道浦南大道388号2楼206室。 (五)经营范围:创业投资。 (六)经营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五年,自首次出资实缴完成之日起算。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同意,可以延长两年作为退出延长期。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在退出延长期不再收取固定管理费。如需要再延长基金退出期期限的,应当经合伙人会议三分之二份额持有人表决通过。如果合伙人会议未能通过基金期限延期事宜,则本合伙企业应立即按本协议的相关规定进行解散清算。 (七)各投资人出资比例 ■ 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应在合伙企业完成工商设立并开立募集资金结算专用账户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全额缴付。全体合伙人应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出资缴款通知书》,在约定的出资截止日前足额缴纳其各自认缴出资的份额。 (八)合伙企业的投资 1、投资管理 除用于支付合伙企业费用、清偿债务及合伙企业运营管理之必要所需其他费用外,合伙人缴付的出资应用于依据协议约定而进行的投资。 2、投资方向 本合伙企业仅专项投资于亚飞(上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标的项目”),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业协会要求为前提,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增资、股权转让等方式。除标的项目外,除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不再投资任何其他项目。 3、投资决策委员会 (1)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聘任。此外,嵊州市欣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母基金有权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派一名观察员,该观察员有权参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就决策事项享有知情权。 (2)下列事项须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并获得不少于二票通过后方得执行: (a)决定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方案; (b)决定投资项目的处置和退出方案; (c)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决定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方案; (d)决定可能严重影响合伙企业正常经营、对合伙企业财产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可能会使合伙企业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的事宜; (e)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管理费和合伙费用 1、有限合伙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有限合伙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费用。 2、管理费用: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合伙企业及执行合伙事务的固定报酬,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募集完成日后收取固定管理费。其中: (1)投资期内:固定管理费的费率为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的2%/年,该固定管理费在合伙企业募集完成之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合伙企业一次性按4%收取。为免疑义,若本合伙企业完成对亚飞(上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即投资期提前结束进入退出期的,投资期内已收取的固定管理费不再调整返还。 (2)退出期内:固定管理费的费率为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的1%/年,退出期管理费上限为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的2%。该固定管理费在标的项目实现退出[即完成对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返还及6%/年(单利)的年化投资收益的分配]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从剩余的退出收入(如有)中收取。为免疑义,如退出期提前结束的,则退出期管理费应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退出期内实际管理的天数[需扣除退出期在合伙企业首次实缴完成之日起的二个完整年度内的天数]进行折算,如退出期提前至合伙企业首次实缴完成之日起的二个完整年度内结束的,则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再收取退出期管理费。 (3)退出延长期内: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再收取固定管理费。 在五年的经营期限期满后,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的退出延长期或其他延长运营期间,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再收取固定管理费。 (十)业绩报酬: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合伙企业及执行合伙事务的激励,对于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在合伙企业已向全体合伙人分配各自实缴出资及6%/年(单利)的年化投资收益后,超出部分将根据协议约定的规则将部分收益作为业绩报酬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 (十一)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1、现金分配 (1)除非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取得的现金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闲置资金管理除外); (2)标的项目实现退出的,应当以投资退出后收到的现金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合伙企业费用(不含退出期管理费,不含业绩报酬)后(以下简称“可分配收入”),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通过,合伙企业可按如下方式与步骤向全体合伙人进行收益分配: (a)合伙企业应当首先将可分配收入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额; (b)其次,剩余可分配收入向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分配(按其各自的实缴出资额比例),直至对该类合伙人就其依据本项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实现该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6%/年(单利)的年化投资收益率,以及退出期固定管理费。为免疑义,协议所述投资收益率均以提款通知的到账日和该有限合伙人实际缴付该期出资之日二者中较晚者为准,分别起算到该分配时点为止。如该类分配后仍有剩余,按如下方式与顺序分配: (i)向普通合伙人分配其中的20%作为业绩报酬; (ii)向全体有限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剩余的80%。 2、非现金分配 (1)在有限合伙清算之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有限合伙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决定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在非现金分配时,如所分配的非现金资产为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则以分配完成之日前十个证券交易日内该等有价证券的平均收盘价确定其价值;对于其他非现金资产,应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如果全体合伙人对非现金资产的分配协商一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有限合伙企业进行非现金分配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接受非现金分配的有限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普通合伙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关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 3、退出方式 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可以依法选择适用的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被投资企业在境内或海外证券交易场所寻求上市,合伙企业出售该上市公司股票; (2)转让:向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或其他适当的投资者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 (3)出售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所有其他股东一起向境内或境外第三方出售整个企业; (4)换股:合伙企业可向某上市公司出售合伙企业在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以换取合伙企业收益; (5)清算:被投资企业进行清算。 (6)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适当的其它方式。 4、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如有)由全体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实缴的出资金额承担 四、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亚飞(上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96437333T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4、成立日期:2012年05月31日 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780号4楼N座 6、注册资本:1,142.1842万人民币 7、法定代表人:刘辰 8、经营范围:从事生物医药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和开发(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转让自有技术成果,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辰 10、股权结构: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亚飞(上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五、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基金可以充分借助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投资能力和风险控制体系,优化资金配置,有利于提高资金盈利能力。本次投资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不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二)存在的风险 由于合伙企业尚处于筹备期,面临政策风险、项目选择风险、项目退出风险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存在因决策失误、宏观经济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存在再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运作情况,督促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其他事项 截至目前,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在中国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完成备案登记后,公司将及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嵊州合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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