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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5-038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8月9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杨建良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公司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通过本次计提,能够更准确地呈现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和经营业绩,确保资产价值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经审议,董事会一致批准本次资产减值计提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公司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5-039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8月9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杭岳彪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公司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计提事项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控制度要求,计提程序规范、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完成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为真实、公允地呈现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及经营成果,相关会计处理审慎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经审慎核查后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公司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5-040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92号”文核准,于2020年6月采取优先配售和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股东和社会公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6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为6年。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6,500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464,622.6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54,535,377.36元。 截止2020年6月1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27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607号”文核准,于2021年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90.076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99,999.9953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773,491.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6,226,461.72元。 截止2021年2月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07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滨湖支行以及南京银行无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6月22日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包头分行、华夏银行包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6月28日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本公司在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南京银行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无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滨湖支行以及宁波银行无锡洛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2月18日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包头分行高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于2021年5月24日、2021年6月24日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6月,本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万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6月,本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万元。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情况 2020年6月2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104,857.7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0,104,857.78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 006094号)。公司已于2020年6月29日划转了上述募集资金。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情况 2021年2月1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9,295,952.3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69,295,952.39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 001354号)。公司已于2021年2月22日划转了上述募集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6月,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2月1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含),有效期自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除前述调整外,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确定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包括但不限于期限、循环滚动使用方式、投资品种、实施方式等。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3月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4月26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4月2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5年4月29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1-6月,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1-6月,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6月,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6月2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投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5GW单晶硅拉晶生产(二期)项目所需资金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239,857,969.29元。 2021年2月1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投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8GW单晶硅拉晶生产(二期)项目所需资金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1,877,160,755.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0日 附表1-1 2025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编制单位: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1-2 2025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5-041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公司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9,509.11万元,具体如下: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201,058.84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减值测试;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对合同资产、预付账款等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89,889,994.79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95,091,053.63 元,扣除已转销的存货跌价155,283,898.28元后,增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60,192,844.65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通过本次计提,能够更准确地呈现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和经营业绩,确保资产价值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经审议,董事会一致批准本次资产减值计提事项。 (二)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程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资产减值计提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计提事项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控制度要求,计提程序规范、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完成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为真实、公允地呈现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及经营成果,相关会计处理审慎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经审慎核查后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案。 五、备查文件 1、《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0日 公司代码:603185 公司简称:弘元绿能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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