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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5-08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尚未使用的 208,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及涂覆隔膜马来西亚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2、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60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2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截止2025年3月6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8,580,2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64%,最高成交价为12.0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25 元/股,成交均价11.6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89,740.96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完成的公告》。 3、公司于2025 年 4 月 16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总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14 元/股,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截至2025年6月18日,公司本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19,855,64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8%,最高成交价为 10.3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9.82 元/股,成交均价为 10.0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99,976,292.11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完成的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5-078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5年8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5-079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9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25,673,24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984.65元,扣除发行费用21,376,087.52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8,623,897.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13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第440C00039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58,799,363.01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145,985,699.66元(包括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0元和购买结构性存款19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26,143,546.13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1-6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1,527,634,265.74元,支付募投项目保函保证金1,329,876.00 林吉特,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65,000,000.00美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986,433,628.75元,尚未使用的金额折合人民币615,420,337.49元(包括人民币存款46,900,327.45元、美元存款14,074,190.74元、林吉特存款121,161.29元,林吉特保证金余额1,329,876.00 元、理财产品65,000,000.00美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32,632,055.52元,汇率损失为9,401,986.4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星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募集资金。公司、南通星源、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尚未使用的208,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及涂覆隔膜马来西亚项目”。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甲方一)、英诺威新材料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甲方二)、BankOfChina(Malaysia)Berhad(乙方)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132,632,055.52 元,其中2025年1-6月为6,488,509.39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尚未使用的208,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及涂覆隔膜马来西亚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其他发行事项 (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本情况 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202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50号)和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决定》,公司完成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于2023年12月18日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交易。 公司本次发行的GDR数量为12,684,800份,其中每份GDR代表5股公司A股股票,相应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数量为63,424,000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份GDR9.46美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约为1.20亿美元。截至2023年12月18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为118,544,144.81美元,折合人民币843,726,342.67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9,364,393.43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4,361,949.24元。根据GDR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本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作以下用途:90%或以上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全球业务拓展及国际化布局,至多1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及运营资金。 (二)GDR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 GDR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GDR募集资金实际到帐金额为118,544,144.81美元,支付其他发行费人民币19,364,393.43元(折合美元2,720,710.9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到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3,286,286.71美元,可使用募集资金及孳生收益共119,109,720.62美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全部使用完毕,其中瑞典湿法隔膜生产线及涂覆生产线项目70,000,010.00美元,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及涂覆隔膜马来西亚项目39,130,120.64美元,补充流动资金 9,979,589.98美元。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5-080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4年9月2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8月19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3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0元/股。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实施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7566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价格为3.75元/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四)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综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由3.75元/股调整为3.70元/股,即调整后的预留授予价格=3.75-0.0507566=3.70元/股。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由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需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5-08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8月19日 2、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7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342,902,078股的0.0276% 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3.70元/股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5年8月19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3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0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已经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人,包含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外籍员工、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为每股3.70元。 5、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时间安排具体如下: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登记前不享受投票权和表决权,同时也不参与股票红利、股息的分配,也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如下: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其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为“合格”,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归属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70%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4年9月2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8月19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3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0元/股。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综上,公司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价格为3.75元/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因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实施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7566元(含税),故将授予价格由3.75元调整为3.70元。本调整事项在股东大会向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公司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不能授予权益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日:2025年8月19日 (三)授予数量:37万股 (四)授予价格:3.70元/股 (五)授予人数:5人 (六)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上述约定期间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八)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归属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归属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5-077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秀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是定期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为3.75元/股。因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实施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7566元(含税),故将授予价格由3.75元调整为3.70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5年8月19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3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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