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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董监高人员减持公司股份 2024年12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董事暨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号),因个人资金需求,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罗丽华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4,523,7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9,697,500股。合计减持不超过14,221,200股;李辉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72,800股;缪银兵先生(2025年3月已辞任财务总监)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20,000股;饶红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34,400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已完成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完成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二)公司部分监事暨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 2025年6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监事暨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号),因个人资金需求,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王学伟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6,750股;高欢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32,500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尚未完成本次减持计划。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2号),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166,300股,发行价格为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848,13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787,735.8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060,394.15元。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4年2月22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4]京会兴验字第00020002号)。 (二)募集资金本期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18,496,220.66元,收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专户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3,480,040.14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36,020,628.74 元(含利息收入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应有结余与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差异为23,584.89元,该差异主要系本次发行承销费增值税在发行时由主承销商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授权,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液压”)作为本次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办理募集资金业务的便利性,经2024年3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川润液压分别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都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江苏川润欧盛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盛液压”)为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欧盛液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该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36,020,628.74元(含利息收入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全部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所列账户余额中,包括公司用于现金管理而购买的11,000.00万元的银行大额存单,大额存单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三、(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基于公司中长期规划,进一步贴近客户需求,实现供应链协同,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欧盛液压作为公司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增加江苏省启东市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除此以外,项目的投资总额和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或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2024年3月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发行的金融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经公司2025年3月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对应的募投项目,或根据经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许可范围内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金额289,999,999.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060,394.15元。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根据公司“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进展和资金需求,经公司2024年3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3月0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报告期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538.48万元,较承诺投资总额7,506.04万元超出32.44万元,系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所致。 2、上表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如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罗永忠先生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规范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润股份,证券代码:002272)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经营管理层询问,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风险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之“第三节、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以及本公告所披露风险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6、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已于同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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