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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761,191,2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杨文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4,178,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32,566,71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8.52%,占公司总股本的4.28%;通过华安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为81,612,05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1.48%,占公司总股本的10.72%。累计已质押的公司股份为16,6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4.58%,占公司总股本的2.19%。 2、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修订公司若干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调整了公司治理结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2025-037号)等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故本次议案无需再提请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19,873.6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21,308,568.61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656,066,600.58元。根据“利润分配应当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6,066,600.58元。 为切实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经董事会审议,拟定2025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61,191,2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拟分配现金股利金额1,522,382.58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34%。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若出现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符合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决策程序 1、股东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16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日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现金分红比例上限: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中期(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分配方案的相关事宜,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发展状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合理平衡了股东当期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之间的关系,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盈利水平及现金流状况,现金分红比例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状况相匹配,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经营需要、发展规划以及对投资者回报的基础上制定。该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8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文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及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7)。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61,191,2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及期限内制定,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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