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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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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5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聚焦创造价值,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实现较好增长。主要情况如下:
  (1)营收利润双增,部分产品线领跑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65%,其中汽车电子实现营业收入37.8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37%;精密压铸实现营业收入12.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98%,实现扣非后的净利润3.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53%。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52%。
  汽车电子业务:报告期内电子后视镜、座舱域控、车载摄像头、数字钥匙、精密运动机构、数字声学、屏显示等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根据第三方统计数据,报告期内公司HUD产品市占率继续位列国内第一名;车载无线充电产品市占率继续位列国内第一名,全球市场占有率提升至第二名。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前五大客户占比均衡,部分新势力、国际车企客户销售占比提升。报告期内,长安、北汽、小米、Stellantis集团、小鹏、蔚来、东风、福田等客户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精密压铸业务:报告期内应用于汽车智能化(激光雷达、中控屏、域控、HUD等)相关零部件、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零部件、光通讯模块、汽车高速高频连接器相关零部件及汽车制动、传动系统零部件的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博格华纳、泰科、比亚迪、舍弗勒、海拉、莫仕、联电及其他重要客户营收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大众集团“DISPLAY INNO.DAY 2025(Region China) GRATITUDE AWARD”、入选《中国汽车报》与中国汽研联合发布的“2025中国汽车供应链百强”,华阳通用获得长安汽车“2024年度协同贡献奖”、东风柳汽“卓越质量奖”“卓越研发奖”、北汽重卡“最佳供应商奖”、郑州日产“优秀交付奖”,华阳多媒体获得《中国汽车报》“全球汽车供应链生态伙伴奖”“技术创新生态伙伴”、长城汽车“最佳合作伙伴”。
  (2)订单开拓成果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电子新开拓订单继续增长,其中屏显示类、数字声学、电子后视镜、车载无线充电、精密运动机构等产品订单额大幅增加。获得Stellantis集团、福特、安徽大众、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奥迪、长安福特、北京现代、东风悦达起亚等国际品牌客户新定点项目;获得长安、奇瑞、吉利、长城、北汽、赛力斯、小鹏、小米、理想等自主品牌客户的新定点项目,配套车型进一步拓展,同时配置多品类产品的车型增多。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压铸业务获得采埃孚、博世、博格华纳、尼得科、比亚迪、舍弗勒、联电、伟创力、泰科、莫仕、安费诺以及其他重要客户新项目。
  (3)产品技术取得新突破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投入4.40亿元,同比增长17.92%,占营业收入8.29%。
  ①汽车电子业务产品技术持续升级 新产品VPD率先量产
  公司加速技术升级、产品迭代,提升用户体验。依托华阳开放平台(AAOP),实现主流大模型方案搭载上车,构建“芯片+OS+AI”一体化平台,推进高通、芯驰、瑞萨、联发科等多平台座舱域控制器解决方案。整合车载屏幕显示及HUD光学显示等技术优势,在国内率先推出VPD产品,为用户带来更高品质的显示效果、更简洁的座舱设计和差异化的驾乘体验,产品引领市场并实现全球首家量产。车载显示屏产品不断提升画面色彩饱和度与精细度,公司加大对OLED显示、MiniLED 显示、仿内饰显示等产品技术的研发投入,致力打造更清晰、更真实、更具沉浸感的座舱视觉体验。HUD产品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持续提升光学设计、热管理、模态仿真等能力,显示效果、系统可靠性升级;AR 生成器(AR Creator)优化3D融合算法及垂直投影/斜投影驾驶场景切换算法,提升用户体验;采用变焦光学及传统光学集成的方案,推出3D AR-HUD,实现宽幅景深真实3D效果,沉浸感进一步增强。电子后视镜产品通过软硬件协同优化,提升图像质量、显示性能。数字声学产品持续创新,多项自主音效技术落地应用,用户体验进一步提升。车载无线充电产品实现多个主流品牌80W私有协议功能,攻克充电干扰、热量控制等技术难题。精密运动机构产品平台化能力提升,产品兼容性优化,新增偏摆屏伸缩机构,优化使用体验。数字钥匙产品升级定位算法,实现更精准的定位功能。推进舱驾一体域控技术方案优化,产品已达可量产状态。
  ②精密压铸业务技术进一步提升
  精密压铸业务聚焦模具设计制造、夹具设计制造、FA装备技术、铝合金工艺、镁合金工艺、锌合金工艺等技术领域,持续优化生产工艺,通过材料创新及新工艺导入提升综合竞争力、拓展应用空间。
  报告期内,华阳通用和华阳多媒体分别获得深圳市汽车电子行业协会“2024年度汽车电子科学技术奖·卓越创新产品奖”、“2024年度汽车电子科学技术奖·领军企业奖”。
  (4)有序推进产能扩建和全球化布局
  为满足主要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扩充产能并推进海外布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多地产能扩充计划,目前汽车电子业务惠州新建厂房、上海新设生产基地,精密压铸业务长兴华阳精机二期建设项目、江苏中翼产能扩建项目均已开工。公司已设立泰国、墨西哥子公司,推进海外业务的发展。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8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邹淦荣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0)。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1)。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273万元(含税,包括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汽车轻量化零部件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华阳多媒体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华阳通用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前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6,789.95万元(含利息收入,待支付的尾款,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亦终止。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将由自有资金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情况,公司股份总数增加483,050股,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24,433,991元变更为人民币524,917,041元。同意根据上述股份总数、注册资本的变更及最新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作出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邹淦荣先生、林远辉先生、张元泽先生、吴卫先生、李道勇先生、孙永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如下:
  6.1 提名邹淦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 提名林远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3 提名张元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4 提名吴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5 提名李道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6 提名孙永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李常青先生、冯国灿先生、邱美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常青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表决情况如下:
  7.1 提名李常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2 提名冯国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3 提名邱美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5项制度的议案》
  8.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8项制度的议案》
  9.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1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1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包含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内容,该制度修订生效后,原《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1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1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1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9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惠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对本次监事会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0)。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1)。
  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汽车轻量化零部件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华阳多媒体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华阳通用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该等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对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同意公司对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5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邹淦荣先生、张元泽先生、吴卫先生、李道勇先生、孙永镝先生、林远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常青先生、冯国灿先生、邱美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常青先生、冯国灿先生、邱美兰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李常青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邹淦荣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5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5月至2013年9月任惠州市华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安特(惠州)工业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安特科技工业有限公司董事,安特惠州(香港)工业有限公司董事,安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邹淦荣先生持有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5.62%的股份,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76.31%的股份,邹淦荣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邹淦荣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远辉先生,中国国籍,1984年7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副总裁、基金投资管理与赋能中心主任,珠海横琴中科科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西中科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中科阜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广西中科创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东莞中科中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梅州中科客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粤科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粤科天使一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山中科三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珠海横琴汇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林远辉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珠海横琴中科白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是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林远辉先生在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执行副总裁、基金投资管理与赋能中心主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元泽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5月生,硕士学历;2002年3月至2020年7月,任惠州市华阳光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元泽先生持有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2.17%的股份,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76.31%的股份,张元泽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元泽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卫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于2002年11月至2013年9月任惠州市华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信华精机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华信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宁信华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卫先生持有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2.17%的股份,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76.31%的股份,吴卫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吴卫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道勇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6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于2005年8月至2013年9月任惠州市华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13年9月至2022年9月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道勇先生持有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2.17%的股份,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76.31%的股份,李道勇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道勇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永镝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4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9月至2019年9月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华阳光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光颜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惠州市光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孙永镝先生持有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85%的股份,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76.31%的股份,孙永镝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永镝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常青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9月生,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高级工商管理教育中心主任,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李常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冯国灿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9月生,1999年获香港浸会大学哲学博士(计算机专业),2000年至2002年在英国Bradford 等大学数字媒体研究中心做博士后;主要研究领域模式识别、机器学习等,主持和参加了国家自然科学等20余项科学研究项目,在IEEE Trans. PAMI等学术期刊和会议发表论文100余篇;2014-2019年连续6年入选爱思唯尔(Elsevier)计算机科学中国高被引学者排行榜。曾任第七届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会常务理事,第五、六届广东省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理事长。2000年1月至2004年4月,任中山大学数学学院副教授;2004年5月至2022年10月,任中山大学数学学院教授;2005年9月至2022年10月,任中山大学数学学院博士生导师。现任广东省数学会副理事长及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名誉理事长,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冯国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邱美兰女士,中国国籍,1980年12月生。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博士后,西安交通大学理学博士,美国密苏里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人工智能应用高级工程师。2016年至今任惠州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专任教师,2024年9月至今任惠州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2025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项目专家组成员、广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日,邱美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6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深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其他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议案3、议案4.01和议案4.02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需逐项表决通过,对议案4(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议案5、议案6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2日9:30-11:30,14:00-16:3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邮寄或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日16:3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6007;传真号码:0752-2556885。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翠翠;
  联系电话、传真:0752-2556885;
  联系电子邮箱:adayo-foryou@foryougroup.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6”,投票简称为“华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 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在“选举票数”一栏下方空格处填写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若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如果本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9月2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2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的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其中,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共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该所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该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天义先生,自 2002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黄天义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黄天义先生自 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湘照女士,自2003年加入德勤华永,2010年5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并从事上市公司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许湘照女士自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庞甜女士,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庞甜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曾参与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273万元(含税,包括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审计费用总额与上年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审查,认为德勤华永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 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5-O31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80,99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9,999,977.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92,611.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2,707,366.1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4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00204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49,565,255.57元(包含已开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人民币9,019,391.02元,该等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1,053,545,761.57元,本报告期使用人民币196,019,494.00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余额人民币124,832,356.68元(其中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93,142,110.62元,已开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待置换金额人民币9,019,391.02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22,670,855.04元);公司持有经批准转出以现金管理方式进行理财但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多媒体”)与广发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精机”)与广发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通用”)、广发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6,019,494.00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主要是公司技术研发等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11,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理财收益人民币1,376,642.25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24,757,310.52元,置换的金额为51,279,814.93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尚未到期的金额9,019,391.02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监管要求,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00,000.00元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于2023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将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至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92,707,366.19元。
  注2:汽车轻量化零部件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本金全部使用完后,还使用了部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等,所以募集资金投资进度超过了100%。
  注3:系项目预计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注4:“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主要用于购置研发硬件、软件工具或设备,研发驾驶域控和其他辅助驾驶产品,引进优秀人才,提升技术水平,加快本公司智能驾驶业务的发展,故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3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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