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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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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5-049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总裁冯鑫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02人,代表股份293,576,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1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75,747,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8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0人,代表股份17,829,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8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提案1.00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448,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52%;反对1,945,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7%;弃权18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1%。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00 关于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445,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41%;反对1,947,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5%;弃权1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3.00 关于拟修订《董事局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447,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50%;反对1,946,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9%;弃权18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1%。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4.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398,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82%;反对1,990,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80%;弃权18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51,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856%;反对1,990,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44%;弃权18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0%。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黎德宣、苏宝如;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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