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55 |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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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集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25年8月18日下午15:30 3、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 4、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炳旭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61人,代表股份410,516,2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01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71,294,1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69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9人,代表股份139,222,1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3186%。 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796,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39%;反对3,604,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781%;弃权114,8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952,8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771%;反对3,604,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111%;弃权114,8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8%。 2.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763,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2908%;反对35,60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724%;弃权150,9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898,2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59%;反对62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71%;弃权150,9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席的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倪艾坦、蒋婧婷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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