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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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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089 公司简称:嘉必优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已就相关风险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与揭示,敬请查阅。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5-059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8号)同意注册,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90元。截至2019年12月16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673,892.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326,107.3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2月16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78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2019年12月公司已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一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招商银行光谷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华夏银行徐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王家墩支行(中信银行王家墩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以保证专款专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和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生产线扩建项目两个项目已于2023年结项,本报告期分别支付项目质保金等尾款191.70万元、161.68万元。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入的募集资金已于本报告期末投入使用完毕,该项目投入超出承诺部分系该项目产生的利息收入(含理财及存款利息)。
  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5年1-6月,公司实际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原超募资金支付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尾款191.70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此数据指报告期内,根据ARA新老罐体占比,按照2025年1-6月生产得率,统一换算成精油,参照公司产品2025年1-6月平均售价,估算得出本项目产出的市场价值(不含税)。
  注2:此数据指报告期内,根据本项目实际产出ARA和DHA粉剂产品,参照公司产品2025年1-6月平均售价,估算得出本项目产出的市场价值(不含税)。
  注3:截止本报告期末,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其中投入超出承诺部分系该项目产生的利息收入(含理财及存款利息),后续该项目将通过自有资金继续投入。
  注4:报告期微胶囊粉剂项目内实际效益与原可行性报告预测效益存在差异,主要系客户转产节奏影响。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5-060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8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纪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9)。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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