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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83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2、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1)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2)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邱奕博 202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81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5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25年8月1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邱奕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083)。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况。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84)。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调整公司董事会席位结构,将一名非独立董事席位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席位,同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注册资本变化以及住所变化等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修订及废止了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子议案及分项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4.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3《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9《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0《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1《关于修订〈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2《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3《关于修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4《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5《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6《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7《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8《关于修订〈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9《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2《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3《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4《关于修订〈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5《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6《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7《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8《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9《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0《关于修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1《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2《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3审议《关于调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及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董事倪德锋先生、吴中先生、赵东华先生、罗丹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4.34审议《关于调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及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董事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吴中先生、赵东华先生、罗丹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4.35审议《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6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7审议《关于废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重点提示:子议案4.1至4.13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5.01《关于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原材料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成长和经营提升需要,增强生产经营便利性,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及其下属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别签订《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新增向海南逸盛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PTA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00万元,新增向逸盛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PTA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00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别与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逸宸”)、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锦纶”)签订《产品购销协议》,新增向杭州逸宸、恒逸锦纶采购锦纶切片金额分别不超过110,000万元、70,000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恒鸣”)签署《产品购销协议》,新增向绍兴恒鸣采购辅助材料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由于公司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担任海南逸盛的董事长、逸盛新材料的董事。 由于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锦纶、杭州逸宸为恒逸集团控股子公司,绍兴恒鸣为恒逸集团的联营企业,而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2《关于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逸己内酰胺”)及其下属子公司签署《产品购销协议》,新增向恒逸己内酰胺销售辅助材料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绍兴恒鸣签署《产品购销协议》,新增向绍兴恒鸣销售聚酯产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长邱奕博先生、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郑新刚先生同时担任恒逸己内酰胺的董事。 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绍兴恒鸣为恒逸集团的联营企业,而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3《关于向关联人采购劳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宁波青峙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峙码头”)签署《货物装卸服务协议》,新增向青峙码头采购货物装卸服务金额不超过700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吴中先生同时担任青峙码头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吴中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9月3日(星期三)下午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82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5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并于2025年8月1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玉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08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况。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8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调整公司董事会席位结构,将一名非独立董事席位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席位,同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注册资本变化以及住所变化等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4.01《关于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原材料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成长和经营提升需要,增强生产经营便利性,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及其下属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别签订《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新增向海南逸盛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PTA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00万元,新增向逸盛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PTA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00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别与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逸宸”)、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锦纶”)签订《产品购销协议》,新增向杭州逸宸、恒逸锦纶采购锦纶切片金额分别不超过110,000万元、70,000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恒鸣”)签署《产品购销协议》,新增向绍兴恒鸣采购辅助材料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由于公司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担任海南逸盛的董事长、逸盛新材料的董事。 由于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锦纶、杭州逸宸为恒逸集团控股子公司,绍兴恒鸣为恒逸集团的联营企业,而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2《关于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逸己内酰胺”)及其下属子公司签署《产品购销协议》,新增向恒逸己内酰胺销售辅助材料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绍兴恒鸣签署《产品购销协议》,新增向绍兴恒鸣销售聚酯产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长邱奕博先生、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郑新刚先生同时担任恒逸己内酰胺的董事。 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绍兴恒鸣为恒逸集团的联营企业,而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3《关于向关联人采购劳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宁波青峙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峙码头”)签署《货物装卸服务协议》,新增向青峙码头采购货物装卸服务金额不超过700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吴中先生同时担任青峙码头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三、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84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2年3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5号)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截至2022年7月27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4,600,000.00元,剩余金额2,985,4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汇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8110801012002491742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084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应支付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审阅、验资服务费、资信评级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300,000.00元(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不含税)为16,320,754.72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3,679,245.28元。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根据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5月15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海宁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6,601.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36,601.26万元。 2025半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企业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4,535.3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17,934.1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出36,601.26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76,928.88万元(含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84,837.78万元,其中尚未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5,133.79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9.37万元,尚未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之和超过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55.38万元,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27日,公司与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5,133.79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5月3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1年6月16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50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及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5月3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1年6月16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300,000.00万元),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年产50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截至2022年7月2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为人民币1,042,688,264.58元;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42,688,264.58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300,000.00元(含税),其中承销费用人民币14,600,000.00元(含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700,000.00元(含税)。截至2022年7月28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550,000.00元(含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62,264.15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7月9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5,133.79万元。 5.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对上述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6,601.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22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84,837.78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5,133.79万元;本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59.3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结余为0.00万元,利息收入、存款类金融产品收益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59.37万元(尚未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之和超过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55.38万元,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改变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2.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86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恒逸石化指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恒逸集团指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逸盛指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逸盛新材料指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杭州逸宸指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 恒逸锦纶指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 绍兴恒鸣指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 恒逸己内酰胺指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 青峙码头 指宁波青峙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PTA 指 精对苯二甲酸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0),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因公司发展成长和经营提升需要,增强生产经营便利性,需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新增如下: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增加年初预计相关关联交易的金额,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分别与海南逸盛、逸盛新材料、杭州逸宸、恒逸锦纶、绍兴恒鸣、恒逸己内酰胺、青峙码头签订PTA产品购销协议、锦纶切片购销协议、辅助材料产品购销协议、聚酯产品购销协议、货物装卸服务协议。 因海南逸盛、逸盛新材料、杭州逸宸、恒逸锦纶、绍兴恒鸣、恒逸己内酰胺、青峙码头为公司关联方,且交易事项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 1、《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2、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决策权限,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5年度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的授权期限为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审议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批准之日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05月31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3005527989627 3、注册资本:458,000万元 4、住所:洋浦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西侧石化功能区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厂区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方贤水 7、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住房租赁;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港口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 8、主要股东: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0、经查询,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二)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11月27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AFXPF3N 3、法定代表人:徐保岳 4、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荣盛路1号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6、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新型膜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0、经查询,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8年02月09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B0WJH82 3、法定代表人:陈毅荷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民围村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 6、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生产:锦纶6切片及锦纶6纺丝;服务:纺织环保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杭州锦绎实业有限公司、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青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0、经查询,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年08月12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74328471J 3、注册资本:21,379万元 4、住所: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围垦十五工段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陈毅荷 7、主营业务:差别化民用高速纺锦纶切片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合法无须审批的项目 8、主要股东:杭州锦绎实业有限公司、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0、经查询,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8年02月08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BDRDY61 3、法定代表人:王雄方 4、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14幢 5、注册资本:212,000万元 6、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主要股东:福建坤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淇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禾元控股有限公司、施畅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0、经查询,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时间:2008年01月10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706049462 3、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临江工业园区(农二场)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熊烨 7、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销售;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0、经查询,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宁波青峙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3年09月28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7532690988 3、注册资本:1,710万美元 4、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富山路8号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6、法定代表人:李水荣 7、主营业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香港)港发投资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0、经查询,宁波青峙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关联关系 (一)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二)履约能力分析 ■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向海南逸盛、逸盛新材料采购PTA 恒逸石化与海南逸盛、逸盛新材料签订的《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需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交易内容及数量:需方向供方采购其生产的PTA,其中:2025年新增向海南逸盛采购PTA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新增向逸盛新材料采购PTA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PTA价格参考CCF和中纤网两家信息公司每月公布的全月均价 交易价格:以逸盛对外月度PTA报结价为准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2、向杭州逸宸、恒逸锦纶采购锦纶切片 恒逸石化与杭州逸宸、恒逸锦纶签订的《产品购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 需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交易内容:需方向供方采购锦纶切片,其中:2025年新增向杭州逸宸采购金额不超过110,000万元;2025年新增向恒逸锦纶采购金额不超过70,0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参考相关市场月度平均价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3、向绍兴恒鸣采购辅助材料 恒逸石化与绍兴恒鸣签订的《产品购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 需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交易内容:需方向供方采购辅助材料, 2025年新增向绍兴恒鸣采购辅助材料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参考相关市场月度平均价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4、向恒逸己内酰胺销售辅助材料 恒逸石化与恒逸己内酰胺签订的《产品购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需方: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交易内容及数量:供方向需方提供辅助材料, 2025年新增向恒逸己内酰胺销售辅助材料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辅助材料和包装物供需双方参照供方购入成本价,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协商确认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5、向绍兴恒鸣销售聚酯产品 恒逸石化与绍兴恒鸣签订的《产品购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需方: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需方向供方采购聚酯产品,2025年新增向绍兴恒鸣销售聚酯产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参考相关市场月度平均价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6、向青峙码头采购货物装卸服务 恒逸石化与青峙码头签订的《货物装卸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宁波青峙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需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交易内容:供方向需方提供原料及产品的货物装卸服务,2025年新增向青峙码头采购金额不超过7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供需双方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各项目运输费标准由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协商确认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保障公司下游产品的销售,有利于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有利于深化公司的战略布局,服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对于向逸盛新材料和海南逸盛的PTA采购,是为了充分发挥产业链及规模经营优势,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将根据子公司产能情况进行调整,严格将采购金额控制在协议约定范围之内。 杭州逸宸、恒逸锦纶从事锦纶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业务,上市公司与其之间的关联交易源自其正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助于发挥产业链及规模经营优势,属于双方达成的市场化交易行为。 绍兴恒鸣从事聚酯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业务,上市公司与其之间的关联交易源自其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向其销售聚酯产品以及向其采购辅助材料,有助于充分发挥产业链及规模经营优势,提升公司竞争优势。 向恒逸己内酰胺及其子公司销售辅助材料,是根据公司产品的经营策略而发生,均为双方达成的互惠互利交易行为。 向青峙码头采购货物装卸服务,是为了有效提升公司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征求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促进主营业务协调发展;关联交易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87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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