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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5-065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13日、8月14日、8月1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率累计超过12%,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鉴于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书面问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大福投资”)与公司今日筹划拟将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木业”)51%股权转让至周大福投资或其指定关联方名下。目前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且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出售资产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由于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9.8.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上述情形尚未消除,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2025年8月13日、8月14日、8月1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率累计超过12%,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除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二)重大事项核实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书面问询核实,周大福投资与公司今日筹划拟将公司持有的汇银木业51%股权转让至公司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或其指定关联方名下。目前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且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协议。公司已于2025年8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出售资产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尚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发现涉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经公司核实,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13日、8月14日、8月1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率累计超过12%,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公司股价可能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鉴于汇银木业主要生产经营资产已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和生产经营资金安排等原因,目前汇银木业现有的纤维板及刨花板2条生产线均已停产,此次停产将会导致汇银木业正常生产停滞、销售收入大幅下降,对公司生产经营将会造成不利影响,且因上述原因,目前无法预计汇银木业复工复产时间。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关注本次停产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控股子公司民间借贷涉及多项财产保全及诉讼事项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涉及财产保全及诉讼事项累计12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9,515万元(诉讼本金,不包括相应利息,最终以收到的立案文书等为准),占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0.05%。上述涉案事项的债权人已分别向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顺平法院”)、河北省唐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唐县法院”)、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正定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目前,汇银木业主要生产经营资产已被顺平法院、唐县法院及正定法院按债权人申请裁定的金额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冻结)。鉴于债务尚在核查中,同时部分债权人可能通过诉讼等途径进一步主张权利,汇银木业原实控人崔会军、王兰存及汇银木业尚有未偿还的借款金额存在不断增加的可能性。公司已成立专项小组,全面核查相关借款的真实性、完整性,聘请了专门诉讼律师积极应诉,同时,公司将采取法律等手段,减少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积极向相关责任人采取追偿手段,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公司受到诉讼等相关事项影响,目前汇银木业现有的纤维板及刨花板2条生产线均已停产,目前无法预计汇银木业复工复产时间。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5日、2025年8月7日、2025年8月9日、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2025-061、2025-062)和《关于控股子公司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四)控股子公司存货盘亏的风险 近期汇银木业在年中库存盘点时发现,存在约1,900万元存货盘亏。经初步核查,盘亏原因系近期汇银木业分管销售业务董事王兰存(原实际控制人之一)绕开公司内控系统监控及正常业务审批流程,变卖该批货物且所得款项均已转入其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所致。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上述事项将造成汇银木业约1,900万元的存货盘亏损失,按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损失约为969万元,最终涉案金额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截至本公告日,汇银木业未收到王兰存归还上述存货或其变卖所得款项,后续可能存在存货已被处置无法返还、变卖款项难以全额追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上述盘亏损失全部或部分无法弥补的风险,汇银木业已于2025年8月14日收到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出具的《受案回执》,公安机关已正式受理王兰存涉嫌职务侵占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和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存货盘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和《关于控股子公司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五)2025年半年度业绩存在较大下滑的风险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54)。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预计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000万元人民币到-10,500万元人民币;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030万元人民币到-6,87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六)其他风险警示相关风险 由于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9.8.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截至目前上述情形尚未消除,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项和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5-06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木业”)于2025年8月14日收到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出具的《受案回执》,公安机关已正式受理王兰存涉嫌职务侵占案。 ●汇银木业于近日收到河北省唐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唐县人民法院”)送达的5份《民事裁定书》及其分别对应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保全金额合计2,424.91万元,汇银木业的银行账户、自有机械设备、厂房、成品库房及库房内所有成品板材货物、原材料。该等资产已被财产保全,该等事项将对汇银木业正常生产及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涉及财产保全及诉讼事项累计12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9,515万元(诉讼本金,不包括相应利息,最终以收到的立案文书等为准),占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0.05%;已披露涉诉事项累计4项,详情可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和《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涉案金额合计为4,970万元(诉讼本金,不包括相应利息),占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2.26%。 ●鉴于债务尚在核查中,同时部分债权人可能通过诉讼等途径进一步主张权利,汇银木业原实控人崔会军、王兰存及汇银木业尚有未偿还的借款金额存在不断增加的可能性。公司已成立专项小组,全面核查相关借款的真实性、完整性,聘请了专门诉讼律师积极应诉,同时,公司将采取法律等手段,减少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积极向相关责任人采取追偿手段,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涉及上述多项民间借贷纠纷等原因,汇银木业主要生产经营资产已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和生产经营资金安排等原因,目前汇银木业现有的纤维板及刨花板2条生产线均已停产,此次停产将会导致汇银木业正常生产停滞、销售收入大幅下降,对公司生产经营将会造成不利影响,且因上述等原因,目前无法预计汇银木业复工复产时间。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王兰存涉嫌职务侵占案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汇银木业在年中库存盘点时发现,因分管销售业务董事王兰存(原实际控制人之一)绕开公司内控系统监控及正常业务审批流程,变卖部分货物且所得款项均已转入其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导致汇银木业约1,900万元的存货盘亏。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汇银木业近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上述事项将造成汇银木业约1,900万元的存货盘亏损失,按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损失约为969万元,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严格进行会计处理,最终涉案金额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详情可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存货盘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二)进展情况 汇银木业已于2025年8月14日收到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出具的《受案回执》,公安机关已正式受理王兰存涉嫌职务侵占案。 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对公司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配合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工作,持续依法追究王兰存等人的法律责任,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采取财产保全的进展情况 (一)前次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 1、2025年6月,因汇银木业、王兰存、崔会军涉及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案件,申请人王三全、王东仙、王新旺(以下简称“三原告”)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将汇银木业的成品库房及库房内所有成品板材货物查封,查封的资产账面金额约5,000万元,同时,将汇银木业的主要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冻结账户资金约80万元。查封、冻结的资产账面价值预估为5,080万元。 为减轻诉讼保全对汇银木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经协商,汇银木业与三原告就财产保全的具体行为措施达成和解协议,一致同意解除部分银行账户的冻结并对库存产品的查封转为“活封”。详情可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5日、2025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和《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2、2025年8月,申请人赵全来向唐县人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汇银木业、王兰存、崔会军名下股权等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等保全措施,保全标的金额为10,930,666.67元。根据《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汇银木业、王兰存、崔会军名下价值10,930,666.67元的股权等财产。汇银木业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唐县经济开发区长古城工业园区内的砂光线、锯切线、翻板器、热压机各一套被查封。详情可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3、2025年8月,申请人刘静超向唐县人民法院请求对被申请人汇银木业名下价值7,198,600元财产进行保全。根据《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汇银木业名下价值7,198,600元财产。汇银木业部分库房内的木板及配件库房零件被查封。同时,唐县人民法院对赵全来一案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之财产追加轮胎式装载机、履带式液压挖掘机、轮式吊车等8台设备和部分成品木板,上述被查封的资产暂由汇银木业负责保管,可正常使用,保全标的金额仍为10,930,666.67元。详情可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4、2025年8月,申请人高爱萍、刘岩向河北省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汇银木业名下银行存款400万元或其他同等价值财产。根据《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汇银木业名下银行存款400万元或查封其他等价值财产。汇银木业的一套密度板砂光生产线被查封,查封期限自2025年8月12日至2027年8月11日止。详情可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上述公告披露后,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晚间获悉唐县人民法院针对赵全来一案财产保全措施之财产追加汽车4辆,上述被查封的资产暂由汇银木业负责保管,可正常使用,保全标的金额仍为10,930,666.67元。 (二)本次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 1、申请人为赵会平的《民事裁定书》【(2025)冀0627民初3384号】的裁定情况: 查封、扣押汇银木业名下备件库备件以及成品板材,金额总计4,583,040元,保全期限为自查封、扣押之日起两年。被执行人汇银木业配件房中一、二层的配件和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所封的密度板被轮候查封。 2、申请人为王保龙、赵会敏的《民事裁定书》【(2025)冀0627民初3392号】的裁定情况: 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汇银木业银行账户、固定财产以及其他名下财产,价值共计2,060,000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被执行人汇银木业的3辆轮胎式装载机和鹰嘴式综合破碎机等2套设备被查封。 3、申请人为王保顺的《民事裁定书》【(2025)冀0627民初3414号】的裁定情况: 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汇银木业、崔会军、邢二录、王聪敏名下的房产、银行存款、车辆、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等所有财产,保全金额2,575,000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被执行人汇银木业的1辆消防车、破碎机等3套设备和削片车间二线的密度板若干被查封。 4、申请人为彭雪艳的《民事裁定书》【(2025)冀0627民初3404号】的裁定情况: 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汇银木业名下价值492,076元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被执行人汇银木业的6台电动机设备被查封。 5、申请人为周占雨的《民事裁定书》【(2025)冀0627民初3353号】的裁定情况: 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汇银木业的银行账户、自有机械设备、厂房、成品库房及库房内所有成品板材货物、原材料,崔会民、崔会军、王兰存名下的银行存款、房屋、车辆、公司股权及股权收益等财产,金额合计为14,539,000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被执行人汇银木业的成品库房及库房内所有成品板材及两套生产线被轮候查封。 以上裁定立即开始执行。上述被查封的财产暂由汇银木业负责保管,可用于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目前涉及诉讼的情况: ■ 注:第6-12项涉及金额为《民事裁定书》中的财产保全金额,实际诉讼本金以后续收到立案文书等为准。 经汇银木业2025年8月15日查核,因上述案件,汇银木业已解冻的5个银行账户(详情可见公司2025年8月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除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的账户外,其他4个银行账户重新被法院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开户行: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22600012200008****(未冻结) 2、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县支行 账号:2031306270010000038****(已冻结) 3、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县支行 账号:91306001300010****(已冻结) 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唐县支行 账号:1300166801105051****(已冻结) 5、开户行: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沟新城支行 账号:610072010000016****(已冻结) (三)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原因 根据《民事裁定书》,上述资产被查封主要系申请人赵会平、王保龙和赵会敏、王保顺、彭雪艳、周占雨与被执行人汇银木业及其他相关债务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所致。鉴于债务尚在核查中,同时部分债权人可能通过诉讼等途径进一步主张权利,汇银木业原实控人崔会军、王兰存及汇银木业尚有未偿还的借款金额存在不断增加的可能性。 目前汇银木业尚未收到相关法院就前述财产保全所涉的诉讼案件立案受理通知书、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具体案件情况以汇银木业后续收到的法律文书为准。 三、控股子公司停工、停产的情况 因上述多项民间借贷纠纷,汇银木业主要生产经营资产已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和生产经营资金安排等原因,目前汇银木业现有的纤维板及刨花板2条生产线均已停产,此次停产将会导致汇银木业正常生产停滞、销售收入大幅下降,对公司生产经营将会造成不利影响,且因上述等原因,目前无法预计汇银木业复工复产时间。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子公司临时停产的后续进展,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该等事项将对汇银木业正常生产及销售造成不利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及汇银木业尚未收到上述案件的立案受理通知书、起诉状和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最终诉讼结果为准。如果最终判决汇银木业承担责任,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对其经营将造成不利影响。 由于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9.8.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上述情形尚未消除,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密切关注并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情况,公司已成立专项小组,全面核查相关借款的真实性、完整性,聘请了专门诉讼律师积极应诉。同时,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法律等手段,减少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积极向相关责任人采取追偿手段,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也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5-06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出售资产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将持有的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木业”)51%股权转让至公司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关联方名下。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不涉及发行股份。 ●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汇银木业2024年度收入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87.02%,本次出售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将急剧下降,可能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净利润为负”的退市风险警示指标。 ●目前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且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协议。目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在进一步论证和沟通中,相关交易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中“审慎停牌、分阶段披露”的原则,本次交易公司股票不停牌。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并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公司预计将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起六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因汇银木业自2024年以来经营状况不佳,2025年风险持续暴露,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发展造成了极大拖累。考虑到公司目前自身经营发展所面临的困难,本次交易旨在将不良资产从公司剥离,减轻公司负担与压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公司今日决定,拟将持有的汇银木业51%股权转让至公司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关联方名下,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范围已初步确定为公司持有的汇银木业51%股权,具体细节尚需交易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结算。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标的资产2024年度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及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相关财务指标比例均超过50%,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但预计交易价格将不低于1.33亿元【本次交易价格=Max(前期购买价格-尚未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保证金-2024年已收到的业绩补偿款+收购期间产生的各项成本,汇银木业51%股权评估价值)】,具体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履行必要的外部审批程序。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汇银木业51%股权。汇银木业基本情况如下: ■ 三、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关联方。其中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剥离汇银木业51%股权,可快速隔离其债务、诉讼及经营风险。交易完成后,公司可以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财务状况。本次交易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不影响公司股权结构,预计将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持续经营能力,维护投资者利益。 五、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交易价格等要素均未最终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 2、本次交易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内部决策程序,以及可能涉及的外部审批程序,上述内外部审批能否通过、通过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3、汇银木业2024年度收入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87.02%,本次出售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将急剧下降,可能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净利润为负”的退市风险警示指标。 4、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目前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可能与预计交易对价存在差异。 5、本次交易标的汇银木业近期涉及多项财产保全及诉讼事项、汇银木业原控股股东可能面临刑事案件等情形,其正常经营已经受到严重影响,在剥离过程中汇银木业可能持续爆发风险事项,上市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后续安排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尽快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推进交易方案论证。预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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